中国竞彩网首页

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来源 :景洪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06-21 03:56

一、背景依据

景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景洪市2021年“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实施方案》,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切实提高脱贫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让脱贫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有关要求以及2021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进度,补齐基础薄弱村短板。采取“四个一点”投入模式,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负责,群众投工投劳;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基层组织战斗力强的村组,以村小组为单位推进,成熟一个村,推进一个村;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和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生产生活环境问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大改善、大提升,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坚实基础。

(二)责任分工

1.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

(1)负责审核村组申报数据,统筹实施辖区项目实施工作;明确日常工作负责部门,指导村、组按“一事一议”组织群众投工投劳,不得强迫群众集资,不得增加群众负担。

(2)负责统筹资金,主动争取对口帮扶单位、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统筹村、组自有资金,筹集项目实施所需资金。

(3)负责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矛盾,确保群众参与、群众满意、顺利推进。

(4)负责组织工作,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严格执行村规民约,督促村、组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和统计

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为主体,以村小组为单位进行调查和统计。结合景洪市“一十百”工程项目,用于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补齐基础薄弱村短板,确保成熟一个村,推进一个村。

并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兼顾基层组织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能顺利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的村小组。

2.宣传动员,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牵头指导,按“一村一方案”的原则,由村委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不得强制命令和增加群众负担,方案应经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批准实施(调整),并报市扶贫办备案。

3.安排分配水泥

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需求,结合上轮项目实施情况,综合考虑,拟定水泥分配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程序下拨水泥。同时本轮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下批水泥分配的重要依据。

4.组织投工投劳,施工及监管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要发挥主体责任,负责工程组织施工及监管。要做好协调和准备工作,完成项目实施工作。要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统一指挥、保证工程质量。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及住建部门要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或培训,有条件的可适当安排工作经费。

附件:景洪市2021年“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景洪市2021年“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