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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进一步规范景洪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专职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12-05 05:08
  • 解读政策


一、背景依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目标和要求,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为宗旨,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与城市社区的规划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 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云政办发〔2005〕52 号)和《中共景 洪市委办公室、中国竞彩网首页转发〈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企业退 休人员和国企改革下岗离岗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的通 知》(景办发〔2010〕6 号)文件精神,结合景洪市实际,加快推进中国竞彩网首页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社会化人员的招聘、管理和考核等办法,保障社会化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了景洪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专职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为了加快构建中国竞彩网首页企业退休人员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乡镇)和社区进行管理服务,即企业退休人员与原企业分离,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乡镇)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按照社会化管理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1:300配备的要求聘用社会化专职管理服务人员来管理企业退休人员实现1:300100%的配比服务。

三、主要内容

人员配备

景洪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专职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配备按照纳入社会化服务对象(即企业退休人员)的 1:300 确定。

以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年末发放养老金人数和街道(乡镇)社区上年度末实际纳入社会化服务人数为基准,按照社会化管理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1:300的比例配备社会化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二)薪资待遇标准

社会化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云政办发 2005〕52 号)及(景办发〔2010〕6 号)文件规定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标准,每年按西双版纳州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并实行“基础工资+薪级档次工作+奖励性绩效”的结构性总量控制薪资标准,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

1)基本工资部分(基础工资+薪级档次工资)

基础工资:占预算工资的70%,按西双版纳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口径)水平标准的70%发放。

薪级档次工资:占预算工资的20%,按照《景洪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专职管理服务工作人员薪级档次工资标准表》执行(附件 4)。以上1、2项待遇随月发放。

2)绩效工资:预算工资的10%纳入绩效考核部分(其中优秀人员的绩效工资平均分配预算工资的3%,合格人员的绩效工资平均分配预算工资的7%)。社会化服务人员工作经费按照每人年均3800元的标准确定,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

社会化服务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统一负责申报、登记、缴纳和管理,其中:单位部分由景洪市养老基金管理中心统一列入财政预算,个人部分个人承担。

社会化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云政办发〔2005〕52 号)及(景办发〔2010〕6 号)文件规定,由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每年按西双版纳州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编制下年预算,下年年底按照统计局当年公布的西双版纳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口径)调整预算,并按照“基础工资70%+薪级档次工作20%+奖励性绩效10%”的结构性总量控制薪资标准发放社会化专职服务人员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部分

基础工资:占预算工资的70%,按西双版纳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口径)水平标准的70%发放。

这里要求基础工资的发放控制在总预算工资的70%,即社会化专职服务人员工资按照当年公布的西双版纳州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0%随月发放,年底调整预算后进行差额补退。

薪级档次工资:占预算工资的20%,按照《景洪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专职管理服务工作人员薪级档次工资标准表》执行。

这里要求薪级档次工资的发放控制在总预算工资的20%,社会化专职管理服务工作人员薪级档次工资对照《景洪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专职管理服务工作人员薪级档次工资标准表》随月发放。

(2)绩效工资:预算工资的10%纳入绩效考核部分(其中优秀人员的绩效工资平均分配预算工资的3%,合格人员的绩效工资平均分配预算工资的7%)。社会化服务人员工作经费按照每人年均3800元的标准确定,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

这里要求绩效工资的发放控制在总预算工资的10%,通过年底考核,以15%的比例评定优秀人员,按照优秀人员平均分配总预算工资3%、合格人员平均分配总预算工资7%的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社会化服务人员工作经费按照每人年均3800元的标准由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编制预算,年底由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分配社会化服务人员工作经费。

四、涉及范围

《通知》适用于景洪市聘用的所有社会化专职管理服务工作人员。

五、惠民利民举措

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以来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切实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对于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安定,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于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扎实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升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严格规范管理社会化专职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办法。

六、注意事项

该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国家、省、州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142.news.detail.dhtml?news_id=9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