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文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普文镇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 来源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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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8-07 09:47
普政复〔2018〕24号
潘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麻地河村小组道路污水排放》的建议已交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建议。关于代表所提这个问题,农村排污沟建设项目我们已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争取资金,但今年暂时没有此类建设项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或者在今后贫困行政村脱贫工作中申报此类项目,以解决落实这个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文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