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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7-06 05:52

一、党风廉政建设

(一)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病人的权利:1.病人有获得人格尊重的医疗服务权利;2.病人有获得公正的医疗服务权利;3.病人有知情同意权;4.病人有参与选择的权利;5.病人有保护隐私的权利;6.病人有意见投诉的权利;7.病人有拒绝治疗的权利;8.有监督维护自己医疗权力实现的权力。

病人的义务:1.有遵守医院规定和秩序的义务;2.有配合诊断和治疗提供正确病史资料的义务;3.有不隐瞒病史病情的义务;4.有义务改变不安全、不健康、危险的行为;5.有尊重医护人员以及尊重他们劳动的义务;6.有及时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7.有遵医嘱及时出院的义务;8.有协助医院进行随访工作的义务。

(二)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使用管理情况

除今年疫情期间按政府规定范围接受的物资外,医院无其他接受捐赠资助情况。

(三)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医院投诉办  0691-2568156 (主院区)0691-2137091(南院区)

市卫健局      0691-2755017

(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医院专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监办主任兼职,办公室成员由纪监办、党委办、行政办、医务科及护理部成员组成、负责督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搞好上下联络协调,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出职权目录14个,梳理廉政风险防控内部机构31个,风险点208个(其中高风险点61个,中等风险点107个,低风险点37个),针对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223条,切实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融入到医疗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有计划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医院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医院与科室部门、科室部门与所属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分工,区分责任;建立健全《岗位廉政管理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打击转运病人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和开展党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检查,对医药购销实施全程监督,对发现的收受回扣、有偿转诊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印发《供应商资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补充通知,对供应商登记备案信息实施风险等级动态管理,召开专题培训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4月30日,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进行供应商备案登记490家(市第一人民医院287家、其他15家医共体分院共计203家),其中红色风险等级61家,橙色风险等级39家,黄色风险等级106家,绿色风险等级284家,经电话抽查核实,备案登记的信息均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