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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9-28 04: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928日至10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100米国际会展中心)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别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片区A组团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景帕杭路(北环路延长线至勐泐大道)

云南省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

西双版纳州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报告表

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起点起于勐泐大道,止点接北环路延长线与庄匡路相交,全长1.95km,红线宽度为48m,设计速度为4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3227.92万元,环保投资197.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85%

施工期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1)施工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严格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采取防尘抑尘措施,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在土石方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面应当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对已完成的并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面,应当采取洒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在施工现场周边按照标准设置硬质围挡、采用喷淋等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对施工现场的物料堆放场所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措施,对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进行资源化处理;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应采用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施工车辆应当采取除泥、冲洗等除尘措施后方可驶出工地;道路挖掘施工应当及时覆盖破损路面,并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路段应适时洒水,尤其是临近曼城小区、景洪某部队、远达·雨林时光等路段加强洒水频次,减轻扬尘污染;其他:购买商业沥青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沥青,不设置沥青拌合站;使用专用的沥青浇筑车辆和工具施工操作;商品沥青在运输时应采用全封闭式装置,在进行路面铺装时也采用密封式加热铺装装置。

2)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降雨地表径流项目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天进行基础施工;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并设置临时沉砂池,用以收集和处理产生的泥沙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 及时转运开挖的土石方,避免被径流冲刷进入水体;加强对工地的管理,及时清理散落在工地的材料、土石等;为防止雨水对堆料场的冲刷,雨季对临时堆料场进行遮盖;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对进场施工机械和车辆应定期维护,保证其运行的良好状态,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施工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安排在附近具有较完善排水设施的民房,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行处理;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过水池、沉淀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对出场车辆轮胎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经收集汇入沉淀池、过滤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循环使用,不外排;给排水、燃气管网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附近市政道路洒水降尘及道路绿化用水,不外排

3)施工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应采取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路基、路面施工时对邻近敏感点一侧设置移动声屏障,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这些敏感点;同时运输车辆经过这些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按照计划积极进行施工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做到不扰民。

4)施工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采取的处置措施为:运送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用蓬布遮盖,以防物料洒落;项目施工期开挖土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基础回填,不足的回填土从景洪城区在建的工地内调入;表土堆放过程中,采用临时拦挡和临时撒草措施进行防护;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经破碎后用于道路平整回填,不能回填利用的软土和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景洪市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必须取得由景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施工单位不得委托无证单位承担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开在雨季进行,并在雨季来临前将已开挖回填土方的边坡排水设施处理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拟建道路附近的垃圾房或垃圾收集桶内,由当地环卫人员统一妥善处置

5)施工期生态

施工期生态主要为对项目区用地内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采取的保护措施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任意破坏征地范围外的植被;对于红线范围内的2棵高山榕移栽作为行道树;对于不受影响的另一棵高山榕,严格控制施工用地,严禁对高山榕进行砍伐和破坏;施工期道路、管网建设尽量在红线范围进行,堆土、堆料不得影响其他设施;施工期要有次序地分片动土,避免沿线景观凌乱,减少景观污染;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临时表土堆放点应采取防护措施,先拦挡后堆表土;在进行土方工程的同时,争取同步进行路面排水工程施工,避免雨季路面形成的径流直接冲刷坡面而引起水土流失;施工场地、表土堆场安排在路基占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选择适宜当地环境的乔、灌木、草种等进行绿化,不得引入外来物种;严格执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2.运营期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为汽车尾气。采取的保护措施为:道路两侧,特别是敏感点附近多植树、种草,绿化树种应选用对NO2吸收效果较好的树种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尾气污染。

2)废水

营运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暴雨冲刷路面,形成地面径流。道路全线将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管网工程将实施雨水的收集,道路的地面径流通过雨水排水系统排放至市政雨水管道道路路面径流对地表水体造成的影响,只是短时间的影响。随着降雨时段增加,这种影响会逐渐减弱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的保护措施为:运营期定期对曼城小区、远达·雨林时光进行跟踪监测,并预留噪声防治费用;跟踪监测过程中对于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实施前征求居民的意见,治理费用从预留经费中使用严格控制交通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道路设计车速,按照交通管理要求安装超速监控设施,防止车辆超速行驶加强道路绿化,做好道路沿线绿化设计,增强绿化降噪效果定期检查与养护路面,对受损路面及时维修与修复,维持道路平整,使路面保持良好的状态曼城小区、远达·雨林时光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路段设置双向禁鸣标识牌、减速带等措施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建议后续建设居住区、科研、学校等敏感建筑时,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应预留一定的防护距离及加强用地边界绿化等措施,与拟建道路距离不宜小于18m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清扫垃圾、绿化垃圾道路清扫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道路沿线树木花草产生的绿化垃圾较为分散,可采取定期人力清扫的方法加以定时收集,与道路清扫垃圾一同清运处置

5)运营期生态环境

加强营运期道路绿化植被的营养,加强对移栽的高山榕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

6)运营期环境风险

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在道路上运输易燃易爆品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危险品泄漏配套污水管道污水泄露对地表水或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道路配套建设的燃气管道发生泄漏、火灾或者爆炸事故时将严重影响城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的防范措施为:强化有关危险品运输法规的教育和培训;拟建道路起止点设置减速行驶、安全驾驶的警示牌,提醒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沿线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选用污水管材加强日常巡检定期检查污水管道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按规定进行管路维修、保养、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对燃气管道进行施工,完善管线安全标志,设置醒目警示设施,减少第三方破坏;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