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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政策解读(二)

  • 来源 :景洪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12-07 03:50

一、健康扶贫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差额补助,个人自付参保费7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财政差额补助,个人自付参保费130元。

(二)医疗报销:提高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 90%。

(三)医疗救助:对30类36种(儿童白血病 (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法式四联征、肺动脉瓣狭窄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未期肾病、重性精神病 、耐多药肺结核、宫颈癌、乳腺癌 、肺癌、尘肺病 、肝癌 、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 、尿道下裂、脑卒中、艾滋病机会感染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贫困户患者进行集中救治,救治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县域内报销比例达90%;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

二、社会兜底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按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进行兜底脱贫。

(一)低保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分类施保补助为A类补助每人每月340元,B类补助每人每月270元,C类补助每人每月220元。

(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补助:补助每人每月732元。

(三)残疾人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0元,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70元。

三、人身财产综合保险

景洪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享受人身财产综合保险,每人投保金额80元/年,由市财政全额支付。

(一)房屋财产综合保险:房屋保险金额:80000元/户;室内财产保险金额:16000元/户。

(二)人身意外保险:(1)人身意外险保险金额:65周岁(含)以下死亡及伤残40000元/人;65周岁(不含)以上死亡及伤残20000元/人;(2)疾病死亡金额:65周岁(含)以下10000元/人;65周岁(不含)以上每人4000元/人;(3)人身意外医疗费用4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