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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1-04 03:06

景财税〔2023〕41号

景洪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景洪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景洪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