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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景洪嘎洒金业生物醇油销售中心“5·15”其他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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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7-04 03:31

2016年5月15日上午08:00时许,景洪市嘎洒镇金业生物醇油销售中心在对装盛过生物醇油的不锈钢桶进行焊修时发生1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7.4万元。

景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了“5·1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人员深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勘验,对事故的相关人员作了询问笔录。经过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已查清,事故性质及责任已认定,同时提出了处理的具体意见,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及个人基本情况

企业基本情况:景洪嘎洒金业生物醇油销售中心。经营者:雷智杰;地址:景洪市嘎洒镇曼占宰出租房后面;营业执照注册号:532801600349706;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生物醇油销售。该销售中心2014年01月07日注册,由雷智杰、邹勇、刘移民三人合伙出资经营。该销售中心于2015年1月8日转让给刘移民、刘绍文(刘移民二哥)、刘芳华(死者,系刘移民侄儿)三人经营,双方签订了《转让书》,主要负责人为刘移民,营业执照经营者及经营范围等内容尚未变更。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6年5月15日上午08:00时许,刘绍文(刘移民二哥)、刘云贵、邓志明(刘芳华的小舅子)及刘芳华(死者)四人在景洪嘎洒金业生物醇油销售中心院子内聊天,刘芳华(死者)在无人安排的情况下自行对院子里之前装盛过生物醇油的不锈钢桶进行氩气焊修,在焊修过程中,不锈钢桶突然发生爆炸,刘芳华(死者)被炸飞到院子围墙外,造成头胸脑双下肢爆炸伤。后经送往州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刘绍文、刘云贵对现场进行了灭火,刘芳华(死者)的妻子及刘云贵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嘎洒镇党委、政府、嘎洒镇派出所、消防中队、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市场综合管理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报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划定了警戒范围、对现场是否仍存有其他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并对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15”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死者:刘芳华,男,28岁,身份证号:43042619880122XXXX汉族,湖南省祁东县蒋家桥镇罗塘村13组28号人。

伤者:邓志明,系刘芳华小舅子,湖南省邵阳县郦家坪镇洞田村青龙组9号人,被爆炸时产生的火焰灼伤,现已出院。

景洪嘎洒金业生物醇油销售中心主要负责人刘移民于2016年6月12日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善后事宜得到了妥善处理。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刘芳华(死者)未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未按相关焊修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对装盛生物醇油的不锈钢空桶进行氩气焊修时,因未对桶内的醇油气体排空,在焊修过程中引发气体燃爆,造成头胸脑双下肢爆炸伤致死。

(二)间接原因

1.景洪嘎洒金业生物醇油销售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刘移民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景洪嘎洒金业生物醇油销售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刘移民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 景洪嘎洒金业生物醇油销售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刘移民未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4. 景洪嘎洒金业生物醇油销售中心现场管理混乱,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无管理人员。

(三)事故性质

根据调查取证,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1. 刘芳华(死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因此刘芳华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刘芳华已经死亡,免于责任追究。

2.景洪嘎洒金业生物醇油销售中心主要负责人刘移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未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建议由景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景洪嘎洒金业生物醇油销售中心主要负责人刘移民进行行政处罚。

六、防范建议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做到制度上墙,每个作业岗位都要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并落实到主要负责人和每个从业人员中。

2.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力度。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认真检查和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生产经营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

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安全培训规定,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增强自身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出台完善相关许可和管理制度等,加强对生物醇油的管理等工作。

“5.15”调查组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