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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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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1-29 03:25

一、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全市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89户,其中:油库2家;加油站82家(1家未经营,2家新取证);氨水经营企业1家;易制毒经营企业1家(盐酸);制氧经营企业2家(工业用氧、医用氧);乙炔生产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户,零售99户,三级重大危险源1个。为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近期主要抓了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西双版纳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结合中国竞彩网首页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景洪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实施方案,首先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进度计划,各个相关部门及乡(镇)、农场管委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企业和城镇燃气使用等各环节和领域的全面摸排,共排查出危化企业89家(1家酒精企业尚未领证投产),燃气供应站(门市)合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共有39个供应点(门市),景洪市开展石油液化气瓶装销售的企业共有2家,分别是版纳石化集团和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其中,版纳石化集团有储配站1座,换瓶点31个;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有储配站一座(在建),换瓶点12个。接着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通过对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储备站液化石油气储罐为三级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址为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储备站液化石油气储罐区,该危险源已于2017年1月12日在我局进行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按照计划,于2017年9月19日由州局聘请专家,对景洪市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目前专家排查工作已经结束,全市共排查了92家企业(包括液化气企业和工业园区、旅游度假区内的企业),共排查出隐患757项,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乱象取得成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景洪市开展成品“打非”整治实施方案》。我局对多起涉嫌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共查获违法经营成品油案件4起,涉案4000千余升成品油全部扣押,查获非法加油改装车辆4辆。

三是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并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是否到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设施是否按要求实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要求企业全面开展对标自检自查,目前自查面已达到了100%,同时在各乡镇交安中心和农场管委会的配合下,实现了100%对标检查到位。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景洪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云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整治搬迁工程“摸清底数、打非治违、全面登记、完善标准、对标检查、严格执法、一企一标”的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整治。通过综合治理行动使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生产(储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把握好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1、2017年12底前,完成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企业和城镇燃气使用企业专家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将企业划分为取缔关闭、转产搬迁、整治提升三类,报当地政府,乡镇级政府和农场管委会将企业分类汇总,由政府和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市人民政府,细化制定综合治理方案。

2、从2018年4月底,有关部门要采取“三个一批”(取缔关闭一批,转产搬迁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对已完成专家诊断的生产储存企业,2018年底前启动企业搬迁整治,具体分3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实施整治提升,安全工艺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由安监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等部门配合,对分布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一提出整治提升、安全工艺技术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的时间表、路线图,强力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

第二步,启动实施关闭退出。对无力改造、整治提升无望、属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施关闭退出。由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配合,列出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名单,报政府依法作出关闭取缔决定。

第三步,启动实施转产搬迁。对外部安全距离不足、安全和环保问题突出的企业,分期分批实施转产搬迁。由发展改革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国土资源、住建、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配合,充分论证后,向政府提出转产搬迁企业建议名单,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逐一制定科学的转产搬迁实施方案。

(三)明确治理内容

1、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3、规范全市新型燃料油企业安全监管。

具体内容较多、较细,这里不再作详细说明,以方案为准,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四)严格整治措施和要求

1、聚焦重点,强化风险管控。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为抓手,聚焦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经营单位,盯死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风险管控,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2、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各乡(镇)、农场管委会要全面发动和督促所有危化品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督促所有企业自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如实填报到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网上跟踪督促。

3、强化部门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执法检查、专家检查、安委办综合督查等方式,把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不如实填报隐患、不按时整改事故隐患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和执法对象,凡是有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

4、强化隐患和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要把问题隐患整改作为重点,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律”要求,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工作。一般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情况抄送有关证照管理部门。

5、强化责任,注重实效。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乡(镇)、农场管委会负责、市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执行者。要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摸清基本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隐患。2018年底前,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目标任务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