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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1号(总第429号)

  • 来源 :景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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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1-03 10:50

目录

1.景洪市2020年度地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2020年度景洪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3.景洪市2020年扶贫审计结果公告

4.景洪市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资金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5.景洪市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7.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及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8.曲靖一中景洪学校改扩建建设项目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景洪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二年七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对景洪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2021年5月提供的市本级2020年度总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81 108万元,支出总量481 1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42 787万元,当年支出总量342 7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770万元,当年支出总计7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89 026万元(含上年结余32 994万元),当年支出247 79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1 23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化解不利因素,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但审计也发现,财政部门在政府收入征管、预算执行监督、项目库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部分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偏低,资产采购不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末端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尚未整改完成。一是财政借垫款未完成清理38 878.15万元;二是未征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3 774.11万元的问题未整改完成。

2.生态功能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进行具体分配7758万元。

3.对非税收入执收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一是两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征管入库496.07万元。二是一个单位近年来未征收有关企业开采期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4.已注销的本级财政专户未合并记账处理。

5.项目库管理不规范。一是入库项目打分记录不全;二是下达指标与项目库未能全部挂接。

6.未按规定将年度重要绩效目标与预决算草案同步上报人大。

(一)部门预算执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3个乡镇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落实不到位3.02万元。

2.往来款管理不规范2 417.52万元。其中:4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2416.87万元;13个单位隐匿收入列入往来款0.65万元。

3.抽查的2个单位存在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

4.3个单位财政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共计11.37万元。

5.1个单位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12万元。

6.1个乡镇“四位一体”建设项目多付中介机构结算审核费3.95万元。

7.1个乡镇的6个村委会和1个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不规范。

8.1个乡镇违规申报农村危旧房补助资金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和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针对本级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要求市财政局加快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度;二是要求市财政局在下一年度资金分配过程中细化生态功能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确保财政资金支出合理、合规;三是要求市财政局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及时缴库。同时,责成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景哈哈尼族乡财政所履行各自执收职责,将尚未征收的非税收入及时征收缴库;四是要求市财政局加强专户管理,将专户资金合并记账处理;五是要求市财政局加强项目库管理,确保各项管理合规;六是责成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2020年度全市重要绩效目标上报人大。

针对部门预算执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责成3个乡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清理应兑付的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二是责成17个相关单位按规定强化往来款项清理,同时规范账务处理;三是责成2个单位规范会计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责成乡镇将闲置资金交回财政处理。五是责成1个单位将扩大支出范围的专项资金归还资金原渠道处理;六是责成1个乡镇追回多付中介机构的结算审计费;七是责成1个乡镇完善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的相关手续;八是责成1个乡镇将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人员从申报名单中剔除。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乡镇)财政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审计中发现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重申有关纪律的通知》(景纪发﹝2017﹞29号)等有关规定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有关村委会在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市委、市政府批示后已移送纪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同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收入征收管理。加强对水资源、矿产资源等非税收入的日常监督管理,压实部门责任,提高征管效率,确保政府收入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征缴入库。二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减少预算调整的频次。必要的支出在有依据的合理范围内应予以统筹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强化生态文明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构建生态文明投入增长长效机制,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完善生态功能区扶持政策体系,落实景洪市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筑牢西南边境生态安全屏障。四是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完善项目储备、规范操作流程和评估机制,发挥项目库基础支撑作用;加快建成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一体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提高财政资源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推动政府效能提升发挥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级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进行了积极整改。针对以前年度未整改完成的2个问题,市财政局已清理往来款项7045.8万元,正在清理37590.55万元;已完成国有资产投资收益3774.11万元;针对生态功能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进行具体分配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21年度的预算中对此专项资金进行了细化分配管理;对非税收入执收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已进行催收,496.07万元已缴入市税务局,同时市水务局组成工作组对有关企业开采期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进行梳理,下发征收方案,并将征收数据推送到市税务局进行征收处理;已注销专户未合并记账处理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规定将已注销的原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综改资金专户等3个财政专户资金并入代管财政专户管理账套合并记账处理;针对项目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在以后工作中将按照有关要求规范项目库评分和日常管理;未按规定将年度重要绩效目标与预决算草案同步上报人大的问题,2021年9月28日,市财政局在《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2020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中对景洪市2021年度重要绩效目标进行了报送。

针对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已督促有关部门(乡镇)进行了整改,3个乡镇已落实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3.02万元;2个单位已交回闲置资金和多支付的财政资金15.32万元;1个单位已将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12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个单位已规范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1个乡镇已将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补助的对象剔除;针对往来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单位已清理往来款项3.35万元,4个单位涉及2 413.51万元往来款正在清理中。13个单位收入列往来资金0.65万元的问题已进行纠正。1个乡镇的6个村委会和1个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

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市财政局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将进一步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景洪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

情况审计

 

(二O二二年七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29日至6月30日,对景洪市财政局2020年度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81 108万元,当年支出   466 256万元,年终结余14 852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42 787万元,当年支出324 076万元,年终结余18 711万元。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770万元,当年支出750万元,年末结余20万元;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289 026万元,当年支出27 79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1 23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景洪市财政局对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景洪市本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入数与总预算会计账、金库报表一致。但还存在虚增一般预算收入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虚增一般预算收入162.29万元。经审计,2020年景洪市财政局将教育性收费收入当作非税收入缴入国库162.29万元,其中:景洪市民族中学70万元、景洪市第四中学58.8万元、景洪市嘎栋中心小学33.4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景洪市财政局进行整改,将整改结果报送景洪市审计局。

同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一)严肃财经法纪,强化预算收入管理。一是加强总预算会计收入往来款项的清理,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二是严格落实各项财经法纪,强化预算观念和约束,切实保障收入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二)加强决算编审工作,及时办理年终清理结算,严格审核各项收入,确保决算收支真实准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景洪市财政局于2021年7月将1 62.29万元进行了退库处理,整改完毕。

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景洪市财政局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景洪市2020年扶贫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二年七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1年1月至3月,对景洪市2020年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到位5 161.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 741万元、省级资金554万元、州级资金376万元、市级资金1 490.09万元;累计支出5 129.58万元,支出率99.39%,其中:项目资金4 803.31万元、工作经费326.27万元;结余31.51万元,其中:项目资金1.66万元、工作经费29.85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审计共抽查了16个项目,已完工项目15 个,正在实施项目1个。相关单位已在政务网和信息公示栏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扶贫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告。

审计结果表明,景洪市2020年印发了《景洪市进一步完善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景洪市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实施方案》《景洪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景洪市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及方案,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巩固脱贫成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基本到位,各扶贫项目资金的具体投入方向、使用和管理基本真实合规。但也存在3个项目内容变更未按程序修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3个项目内容变更未按程序修正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3个项目内容变更未按程序修正问题,要求市扶贫办和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文件规定进行整改,尽快完善相关手续。整改情况由市扶贫办汇总后报送景洪市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建议:一是结合景洪市实际情况,做好政策、产业、工作机构及工作队伍等方面衔接工作,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对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建设管理,对项目调整及时进行报批,确保项目按方案实施,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验收项目;三是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合理统筹资金,及时拨付缺口资金,保障农户及施工单位权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各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并已采纳相关建议,审计期间,勐龙镇、景哈乡、嘎洒镇已进行报备并完善了项目修订资料,已完成整改。

 

 

景洪市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资金专项

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二年七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1年1月29日至6月2日,对景洪市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以下简称“沪滇项目”)共46个项目,其中:部门援助资金项目7个、区级资金项目2个、企村结对资金项目32个、镇乡结对资金项目5个。项目资金总额728.33万元,项目覆盖景洪市下辖9个乡镇(含街道办),22个村委会。本次审计共抽查沪滇项目46个,抽查了2个部门、9个乡镇的22个行政村、2个学校,抽查资金728.33万元,占项目资金的100%。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景洪市认真贯彻落实东西部协作扶贫政策,基本按照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管理办法实施项目,项目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一定成效,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群众的基础生活条件,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但审计发现也存在项目未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质量保证金在合同中超比例约定且结算时未扣留、景哈乡村委会未收回承包费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

(二)质量保证金在合同中超比例约定且结算时未扣留

(三)景哈乡戈牛村委会未收回承包费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的问题,要求嘎洒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滞留的85套蜂箱,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培训,如无法按计划实施的应说明情况,并按原申报程序逐级上报;对质量保证金在合同中超比例约定且结算时未扣留的问题,鉴于项目已完工且质保期已过,要求景哈乡政府在以后的项目中,严格按照质量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对景哈乡戈牛村委会未收回承包费4万元的问题,要求景哈乡政府督促戈牛村委会收回2020年度承包费4万元,并监督好以后年度的承包费收回情况;整改情况由市扶贫办汇总后报送景洪市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项目前期的调研工作,立项时应充分考虑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加强对养殖类、种植类项目的技术指导,提高生产效益;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力度;及时收回项目收益,降低项目风险;三是加强项目运行监控,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清理项目结余资金,做好统筹安排。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各相关单位已采纳相关建议,针对未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的问题,嘎洒镇人民政府已统筹安排滞留的85套蜂箱,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培训;针对景哈乡戈牛村委会未收回承包费4万元的问题,戈牛村委会已收回2020年度承包费4万元。

 

 

景洪市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二年七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1年9月23日至10月25日,对景洪市本级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抽审部门、单位9个,抽审项目11个,延伸调查企业1个,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底,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项目已下达至景洪市指标金额60 537.28万元,涉及支付项目20项;景洪市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40 041.89万元;财政部门已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拨付直达资金50 793.09万元,已实际使用39 126.85万元;结存在财政部门9 744.19万元,结存在资金使用部门11 666.24万元。

从审计结果看,财政部门基本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指标进行分配下达,资金拨付基本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相关单位基本能够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部分预算指标分配下达不及时、资金列支功能分类与资金实际用途不一致、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方面

1.未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指标金额 2 934.29万元。

(二)直达资金拨付方面

2.资金列支功能分类与资金实际用途不一致。

(三)直达资金使用方面

3.中央农田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4.未按资金具体使用用途和相关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和列支资金664.99万元。

(四)直达资金管理方面

5.财政“一体化”平台的直达资金收支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

6.未进行绩效管理,未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五)其他方面

7.3笔资金未及时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涉及资金1 98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景洪市财政局积极整改。一是要求市财政局加强项目库建设,增加项目储备,便于按照上述通知和预算管理相关要求,于上级指标文件收文后,尽快将指标分解下达至本级预算部门。二是要求市财政局应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协调,及时调整功能分类科目,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进行拨付,并加强资金拨付审核力度。三是要求市财政局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加强项目前期统筹规划力度,依据项目实施计划倒排项目时间进度,并加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四是要求市财政局督促市交通运输局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批复实施计划中资金来源渠道列支资金。五是要求市财政局督促市卫生健康局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列支资金用途。六是要求市财政局按照直达资金指标下达相关文件,以及财政业务信息处理平台相关数据,及时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相关信息。七是要求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督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市支行、景洪市民政局在今后工作中按项目特点合理设置共性和个性指标,将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八是要求市财政局在收文时及时与收文具体内容进行核对,对于直达资金标识与文件内容不符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同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一是加强预算指标分配下达力度,及时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或受益对象;加强项目库建设,增加项目储备,确保上级指标文件收文后,及时将指标分解下达至本级预算部门;加强资金拨付审核力度,强化资金拨付过程管控,加强预算资金安排、资金拨付与资金实际用途的核对。二是项目主管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进度管控,确保项目资金与项目进度相匹配,强化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时完善项目相关的绩效指标体系,按项目特点合理设置共性和个性指标,将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市财政局认真整改并积极采纳建议。根据2022年3月15日市财政局提供的整改资料反映,整改情况如下:一是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指标金额2 934.29万元的问题,截至2021年11月30日,已下达拨付整改2812.55万元,部分整改;二是针对资金列支功能分类与资金实际用途不一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针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已全部完成支出,已完成整改;四是针对未按资金具体使用用途和相关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和列支资金664.99万元的问题,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已将涉及计划外的项目做调账处理,已完成整改;五是针对财政“一体化”平台的直达资金收支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软件技术部门对接,确保财政“一体化”平台的直达资金收支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一致,已完成整改;六是针对未进行绩效管理,未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要求经办银行合理设定并完善绩效目标指标值,金融股审核绩效目标后,将另行发文要求经办银行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同时也督促市民政局在今后工作中应按项目特点合理设置共性和个性指标,将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已完成整改;七是针对3笔资金未及时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涉及资金1 986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及时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和软件公司,按照审计的处理意见进行整改。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及人居环境提升改造

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二年七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2021年10月22日至12月20日,对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及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是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组织实施的村内基础设施、通村公路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延伸审计了市发展改革局、市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市农投公司、市公投公司,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9月29日《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景洪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景政复〔2015〕587号),同意:授权委托市农投公司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项目主管单位为市扶贫办,项目建设地点为普文镇、勐养镇、勐罕镇、嘎洒镇、勐龙镇、勐旺乡、中国竞彩网首页、景讷乡、基诺乡、景哈乡10个乡镇;项目建设期限为2015年10月至2018年10月;项目按照统规统建方式建设,涉及搬迁安置2590户1141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39户(占搬迁户数的40.12%)、建档立卡4667人(占搬迁人数的40.87%);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65个,项目总投资105 243.16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22 492.39万元(上级补助资金12 208.29万元和县级自筹资金10 284.1万元)、市农投公司自筹 78 000万元、非建档立卡群众投工投劳折资4 750.77万元。

根据2017年5月24日《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17〕82号),将原计划建设实施的未纳入国家、省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63个建设点置换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嘎洒镇坝勐、景哈乡拉沙村为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点)。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国投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子公司市公投公司作为项目承贷单位、负责筹集拨付建设资金,实施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对勐旺乡、中国竞彩网首页、嘎洒镇、景讷乡、勐养镇、勐龙镇、勐罕镇、景哈乡、普文镇、基诺乡共计10个乡镇进行人居环境提升改造。

本次审计主要调查的范围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嘎洒镇曼点村委会坝勐村民小组、景哈乡戈牛村委会拉沙田坝小组)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安置点共63个(村内基础设施工程项目47个、新建或改扩建村组道路项目34个195.24公里、农村人蓄饮水工程项目63个)。

截至2021年11月19日,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及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9 116.15万元,其中:工程投资     18 352.61万元、监理费352.44万元、设计费258.07万元、质量检测费88.03万元、内控审计费65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已组织实施完成,改善了景哈乡戈牛村委会拉沙田坝村小组、嘎洒镇曼点村委会坝勐新寨村小组的村内基础配套设施。全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还未实施完成,未能实现《景洪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预期目标。同时,审计也发现存在未完成批复方案建设项目中建设内容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完成批复方案建设项目中的建设内容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未完成批复方案建设项目中的建设内容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水务局应对未实施项目进行梳理,具备继续实施条件的项目尽快实施完成,需整合调整或取消的项目报原审批部门进行调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应对已实施的项目加强管理管护,对已实施还未投入使用的项目点尽快投入使用,避免项目闲置及效益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对已实施未完成结算审核的项目,尽快完成结算编制及审核工作,确保项目投资真实合理。三是相关实施单位应对接市农投公司和市公投公司,对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及调整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的相关工程费用支付情况及时进行账实核对,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完成批复方案建设项目中的建设内容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水务局未完成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水务局已研究并采纳建议。

 

曲靖一中景洪学校改扩建建设项目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二年七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1年8月9日至12月7日,对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公司”)负责实施的曲靖一中景洪学校改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曲靖一中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曲靖一中项目位于原景洪市实验小学,通过改扩建后作为曲靖一中景洪学校。该项目实际实施的建安工程包含:食堂综合楼及男女生宿舍楼建设工程、400m标准运动场(含看台)工程、拆除工程、消防水池水泵房及配电室工程、教学楼区实验楼修缮工程、行政办公楼多媒体教室学校大门修缮工程、室外绿化种植工程、校区室外附属零星工程、新装2×800KVA变压器工程共计9项;实施的设备器具购置包含:实验室基础设施及仪器配置采购、智能化工程、智能化二期工程、教室课桌椅采购、学生宿舍高低床储物柜等设施采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办公及教学等设施设备采购等。项目于2019年1月20日开工,2021年8月16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曲靖一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12 892万元,初步设计报告批复项目概算投资11 685.82万元。项目完成总投资13 316.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0 038.53万元、设备器具购置投资2 085.48万元、工程其他费542.05万元、预留尾工工程投资327.2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23.4万元。截至审计日,已累计支付该项目投资资金11 971.1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一中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在市国投公司及相关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该项目的建成是推动中国竞彩网首页教育事业发展的一大重要举措,成为中国竞彩网首页为更高一级学校输送人才的又一个培养基地。但根据市国投公司提供的曲靖一中景洪学校运营期的财务数据看,2019年9月开始办学以来,运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同时,审计也发现存在项目完成投资超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建设投资计取不实、工程建设其他费计取不实、多付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完成投资超初步设计概算

(二)工程建设投资计取不实

1.多计建安工程价款80.73万元。

2.多计设备器具购置费18.68万元。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取不实

1.多计工程设计费61.63万元。

2.少计工程监理费10.64万元。

3.少计结算审核费用38.53万元。

(四)多付工程价款6.38万元

(五)建设期贷款利息计取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项目完成投资超初步设计概算的问题,市国投公司应按相关规定补充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工程建设投资计取不实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取不实的问题,市国投公司应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和设备器具购置费、多计的工程设计费、少计的工程监理费以及少计的结算审核费用进行整改;多付工程价款的问题,市国投公司应追回多付的工程价款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建设期贷款利息计取不规范的问题,市国投公司应对账目进行规范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并严格按设计及批复的标准规模组织实施;二是加强相关参建单位合同管理及质量控制,并制定相应质量保证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及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价款支出严格把关,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并加强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规范、真实、准确和完整反映建设项目投资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完成投资超初步设计概算的问题,市国投公司未完成整改;工程建设投资计取不实的问题,市国投公司已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和设备器具购置费进行了调整;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取不实的问题,市国投公司已对多计的工程设计费、少计的工程监理费和少计的结算审核费用进行了调整;多付工程价款的问题,市国投公司已追回多付的工程价款;建设期贷款利息计取不规范的问题,市国投公司已将多计的贷款利息从项目总投资中剔除。

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市国投公司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