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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1号(总第428号)

  • 来源 :景洪市审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2-08 02:39

 

目录

1  2019年景洪市农业农村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  景洪市2019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3  景洪市201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公告

4  景洪市2019年度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5  景洪市财政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6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2017年兴边富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7  景洪市“十三五”期间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8  景洪市南阿河小街段治理工程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9  景洪市老年大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10  景洪市曼龙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11 景洪市王震小学一期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12  2019年景洪市脱贫攻坚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景洪市农业农村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0年2月18日至3月22日,对景洪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下达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 2 056.24万元,年初批复预算2 153.35万元,预算调减97.1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总收入2 092.02万元,总支出 2 128.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8.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2.07万元。2019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71.8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2019年度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基本真实合规。但也存在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增长、资产未进行产权登记、未经批复变更项目实施地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增长18.96%

(二)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楼项目固定资产未进行产权登记

(三)景洪市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项目未经批准变更项目实施地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景洪市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部门内部“三公”经费管理,监督下属站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资产的管理,及时办理综合楼等房屋产权登记,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已部分完成整改;固定资产未进行产权登记的问题持续整改中,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召集项目开发商和当时负责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协商,以便完善产权登记相关资料。


景洪市2019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0年3月至4月,对景洪市2019年度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2月21日提供的景洪市本级2019年度总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90 185万元,支出总量490 1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30 403万元,当年支出总量330 4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6万元,当年支出总量656万元(含年终结余9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87 333万元,当年支出254 339万元,年终结余2 791万元,历年滚存结余32 99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景洪市财政局对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景洪市本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入数与总预算会计账、金库报表一致。但在决算草案编制中还存在编制不规范的情况,同时在履行财政监管职责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支出总决算报表金额与指标账金额不相符,涉及金额4065.34万元。

(二)总预算会计中当年应计支出资金列入预拨费用,涉及金额8197万元。

(三)“三保”资金拨付方面,存在未能保障景洪市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12.6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景洪市财政局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景洪市审计局。

一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确需调整的,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经报批后进行调整;二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在2020年及时转列支出处理,并在以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采取措施,落实缺口资金尽快到位,确保做到应保尽保。

同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一是不断完善预决算草案编报工作,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改革重点要求,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上解支出等重点收、支的测算。提高决算草案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二是认真研究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建立“三保”应急工作机制,主动与上级财政部门加强对接,重点关注本地区的“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对出现或可能出现“三保”工作难以落实的情况要随时发现随时反映,对已经出现的资金缺口应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落实到位,确保景洪市“三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准确把握各项支出需求规模,将全部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完整、规范编制预算和决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对确需调整的,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经报批后调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景洪市财政局已采纳相关建议,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相关问题已于2020年8月底整改完毕。

 

景洪市201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对景洪市201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全市77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2020年5月9日提供的市本级2019年度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90 185万元,支出总量490 1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30 403万元,当年支出总量330 4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656万元,当年支出总计562万元,年末结余9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87 333万元,当年支出总量 254 33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2 99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市各部门共同努力,化解不利因素,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理念,切实降低运行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4.57%。财政资金用于民生支出达345 643万元,较上年增长7.24%。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同时,围绕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污染防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看,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实现平衡。但审计也发现市级有限的财力与经济建设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同时预算执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仍需加强。部分预算单位在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经批准调出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资金15 000万元。

2.未按规定时限下拨上级专项资金15 802.80万元。

3.未清理财政借垫款44 636.35万元。

4.未制定三年中期财政规划。

(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 774.11万元。

2.未对市属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三)全市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二个预算单位未清算上缴代扣个人所得税13.24万元。

2.二个预算单位存在资金闲置10.58万元。

3.一个乡镇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35万元。

4.部分预算单位无公函接待19.8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和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一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在以后的工作中规范预算调整程序,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二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及各预算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及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三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强化组织清理财政借垫款,逐步予以清理收回;四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上级财政部门三年中期财政规划的方案要求,结合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五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及时对未按规定收取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入库;六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市属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引导国有企业优化管理,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七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加强监督管理,责成相关单位清算并上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八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收回相关单位的闲置资金,在以后工作中应加强对存量资金的盘活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九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加强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督促执收单位对缴库不及时的情况进行纠正,责成相关单位对未缴库的非税收入进行缴库处理;十是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加强对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督促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健全“三公”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完善“三公”经费财务报销凭证,在接待中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做到厉行节约。

针对审计中发现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重申有关纪律的通知》(景纪发﹝2017﹞29号)等有关规定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同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合理测算收支,统筹设计中长期规划,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算调整,减少科目间调剂及预算追加项目,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二是强化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抓住改革契机,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和企业的收益分配关系,强化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督,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三是加快建成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完善项目储备、规范操作流程和评估机制,发挥项目库基础支撑作用,加快建成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一体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四是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实“三保”保障底线,继续盘活存量,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支持民生支出等重点领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经批准调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 000万元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规范;对未在规定时限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 802.8万元的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提交预算内用款计划申请表,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规定时限内分解下达;采取盘活结余结转资金,加大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方式化解往来款8 041万元。目前,由于景洪市财政借、垫财政资金主要投向社会公益事业及民生工程,形成年限长、情况复杂等因素,财政资金借、垫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正在整改34 484.35万元;三是未按规定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 774.11万元问题,市国资委已下发催缴通知;四是五个预算单位清理、上缴个人所得税、非税收入及财政性闲置资金24.17万元;五是“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财政部门通过开展预算单位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财务培训等方式强化规范。

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景洪市财政局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将进一步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景洪市2019年度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0年7月15日至10月12日,对景洪市222个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基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景洪市二级预算单位222个,景洪市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合计96 35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 697.2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7 655.0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18 37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共计236 965.09万元、上级补助拨款收入50.50万元、事业收入73 303.27万元、其他收入7 255.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00.0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32 43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 334.96万元、项目支出172 100.05万元),结余分配合计864.54万元(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345.81万元、转入事业基金518.7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合计81 42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 776.4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70 650.65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同城接待住宿费0.04万元。

2.超标准接待。

3.无公函接待列支接待费1.29万元。

4.超范围核销公务接待费7.26万元。

5.隐匿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6万元。

6.违规报销差旅费0.13万元。

7.违规报销会议费(笔记本)0.02万元。

8.违规发放津补贴0.47万元。

9.违反有关规定购买、发放工作服装15.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2个预算单位在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时,未按规定办理集中采购手续,合计8.37万元。

(三)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43万元。

(四)往来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列入往来款核算11万元。

2.往来款长期挂账353.46万元。

三、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并要求各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景洪市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议各相关单位应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国务院约法三章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建议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完整核算经济业务,规范处理会计事项。三是建议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定期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建立往来款定期清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四是建议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二级预算单位会计基础的督导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确保财政资金支出合理、合规,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各相关单位提出对策和措施加以整改,截至目前,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353.46万元各预算单位正在整改中。

            

 

景洪市财政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对景洪市财政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2019年度预算批复和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度景洪市财政局部门总收入2 167.9万元(年初批复预算1 505.3万元,追加调整预算662.6?万元),总支出1 736.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5.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1.2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景洪市财政局2019年能够按程序编制预算,基本按照批复预算使用资金,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单位决算基本完整地反映了年度单位各项收支及结余、结转情况。预算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管理基本真实、合法;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基本完善;但存在未按规定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方面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根据景洪市财政局提供的资料,景洪市财政局2019年未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景洪市财政局进行整改,将整改结果报送景洪市审计局。针对景洪市财政局2019年未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问题,审计责成其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做好2021年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同时提出以下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计划性和完整性,合理编制年初预算,严格执行部门年度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减少预算追加,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二是强化预算绩效工作管理,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结合部门职责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合理细化量化各项绩效指标;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和清单制度,确保费用支出合理合规,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四是加强部门资产管理使用,按照资产管理要求,做好盘点核对工作,保证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景洪市财政局已立行立改,2021年已按规定编制和申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景洪市财政局已积极采纳。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2017年兴边富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景洪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2月24日至5月19日,对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2017年兴边富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市发展改革局在2015-2017年期间按照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共计实施了10个单项工程:景洪市2015年度边境一线兴边富民区综合示范项目—勐龙镇曼别村曼远村小组道路改扩建项目、勐龙镇曼别村曼远村小组三面光沟渠项目、勐龙镇曼别村曼别村小组三面光沟渠项目、景洪市2016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程—勐旺乡大平掌村委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景洪市2017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程—中国竞彩网首页大干坝村上过口村小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勐养镇曼纳庄村委会八家寨村小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村内硬化建设项目、勐旺乡勐旺村委会白花林村小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景洪市兴边富民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勐龙镇曼戈龙村环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景洪市兴边富民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勐龙镇曼戈龙村环道路硬化续建项目、景哈乡莫南村委会官罕村小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累计批复计划投资2 22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 62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9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0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发展改革局履行了实施方案批复、施工设计图及预算批复,执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建设程序。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付待摊费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82.7万元

(二)多付待摊费用3.17万元

(三)多付工程款0.2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多计工程价款、多付待摊费用、多付工程款的问题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一是针对项目建设程序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市发展和改革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应当加强项目管控,明确项目责任人,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二是建议市发展改革局尽快确定养护责任单位,建立项目管理使用长效机制,保障兴边富民建设成果。三是建议市发展改革局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额度调整返还事宜,尽快结清工程价款,及时结转项目结余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已对多计工程价款、多付待摊费用、多付工程款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已研究并采纳建议。

                                                              

 

景洪市“十三五”期间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0年2月至7月,对景洪市水务局负责实施的景洪市“十三五”期间农村人蓄饮水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共建成饮水工程954件,覆盖了全市2个街道办、10个乡镇、5个农场。其中:200~1000(m?/d)供水规模水厂5座、1001~2000(m?/d)供水规模水厂9座、2001~3000(m?/d)供水规模水厂4座、3001~5000(m?/d)供水规模水厂2座、9600(m?/d)供水规模水厂1座、100000(m?/d)供水规模水厂1座,其余单村集中供水工程924件、分散式供水工程8件。

根据景洪市水务局提供的项目统计表反映,2005年(含2005年)以前实施完成的供水工程314件,占总项目数的35.74%,服务人口数264 694人;2006年到2015年(含2015)期间实施完成的供水工程407件,占总项目数的42.66%,服务人口数   113 706人;2016年以来实施完成的供水工程233件,占总项目数的24.66%,服务人口数72 335人。

景洪市“十三五”期间农村人蓄饮水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管理使用情况到位资金6 950.19万元,累计支出金额5 876.21万元,资金结余1 073.98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十三五”以来,景洪市政府以“十件惠民实事”为抓手,坚持高位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景洪市水务局主要完成了景洪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饮水安全项目(景洪市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易地搬迁))、景洪市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景洪市2016—2018年五小水利资金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景洪市曼景村委会山区水利建设整村推进项目、2016年基诺山、普文镇集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抗旱资金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及正在实施的2020年抗旱资金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等一批重要惠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涉及409个村小组、148 267人受益,全市自来水普及率基本实现全覆盖,切实改善了农村受益人口的饮水安全水平。但在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建成后运行维护、水表安装及水费收取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同时还存在减税降费等政策执行不到位、工期严重滞后、水质检测不合格、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违反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扣留审计风险金。

3.施工单位承诺垫资施工。

(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组织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方案调整未取得批复就实施。

2.项目工期严重滞后。

3.多计工程价款3.38万元。

(三)取水用水方面存在的问题

1.水源点规划保护工作滞后。

2.水厂大肠菌群检测超标。

3.17座水厂未取得取水许可证。

4.移交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9座水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5.农村水表安装、水费收取工作滞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未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违反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扣留审计风险金的问题,责成景洪市水务局对审计风险金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到位;对施工单位承诺垫资施工的问题,责成景洪市水务局清理在建项目是否存在直接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的情况并根据条例规定要求整改到位;对项目方案调整未取得批复就实施的问题,责成景洪市水务局整改到位;对项目工期严重滞后的问题,责成景洪市水务局尽快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景洪市水务局进行整改;对水源点规划保护工作滞后的问题,责成景洪市水务局按质按量尽快完成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对水厂大肠菌群检测超标的问题,景洪市水务局应加强辖区内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行业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水厂卫生环境监管,当检测指标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有效防止疾病发生和流行,保证全市饮水用水安全;对17座水厂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问题,责成景洪市水务局对全市应办未办取水许可证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并根据清理情况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并征收水资源费,切实履行水资源管理工作职责,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对移交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9座水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问题,责成景洪市水务局督促管理运营单位尽快完成许可证件办理,依法依规运营;对农村水表安装、水费收取工作滞后的问题,责成景洪市水务局贯彻执行指导意见的要求,检查监督各个村组水费收缴落实开展情况,全面建立用水缴费制度,提高村民缴费意识,宣传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的理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城乡供水统筹力度,优化水生态系统建设;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三是加强全民节水意识培养;四是加强水务数据统计信息化建设。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发现的问题,景洪市水务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未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及违反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扣留审计风险金的问题,景洪市水务局已进行核实、清理完成整改;施工单位承诺垫资施工、项目工期严重滞后、多计工程价款33 825.80元、水厂大肠菌群检测超标的问题,景洪市水务局已完成整改;水源点规划保护工作滞后的问题,已通过专家评审并报市人民政府印发,已完成整改。

项目方案调整未取得批复就实施的问题,景洪市水务局已报原批复单位再次审批,还未收到批复;17座水厂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问题,已完成8座水厂取水许可,其余正在办理;移交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9座水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问题,已督促市国投公司尽快办理;农村水表安装工作滞后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景洪市水务局已采纳建议。

                                                              

 

景洪市南阿河小街段治理工程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0年2月7日至7月14日,对景洪市水务局负责实施的景洪市南阿河小街段治理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南阿河小街段治理工程位于景洪市勐龙镇,根据设计治理河道总长为6.953km,由上下两段及支流汇口治理段组成,其中:上段治理河道长5.902km、下段治理河道长1.025km、支流汇口治理河道长0.026km。该项目建安工程分为六个标段组织实施。该工程于2019年7月31日由景洪市水务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主持了单位工程验收,并出具了《景洪市南阿河小街段治理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该项目完成投资2 858.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5 90.07万元,待摊投资267.9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景洪市南阿河小街段治理工程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建成基本保证了治理河段沿河村寨群众及农田的安全,同时改善河道生态景观。但审计也发现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工程保证金、约定扣留的审计风险金未及时清退、多计工程价款及多计待摊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工程保证金

(二)违规扣留审计风险金398.2万元

(三)多计工程价款65.7万元

(四)多计待摊投资1.4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景洪市水务局对违规扣留审计风险金、多计的工程价款及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工程保证金的问题,责成景洪市水务局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避免以上问题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景洪市水务局及下设管理局应加强建设项目政策及相关合同执行管理工作,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竣工前建筑业企业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如审计风险金等一律不得执行。二是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合同工期,并按设计标准组织实施;对隐蔽工程及确需变更的工程内容做到依据充分合理,相关工程量签证真实准确。三是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照现行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水务局对多计工程价款、违规扣留审计风险金和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景洪市水务局已研究并采纳。

                                                               

 

景洪市老年大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0年3月12日至6月19日,对原中共景洪市委老干部局负责实施的景洪市老年大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老年大学综合楼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景洪市观礼巷1号,新建一幢综合楼,四层框架结构,项目建设用地870.07㎡,实际建筑面积1193.85㎡,配套给排水、电力、电信、道路、照明、消防等设施建设。项目于2015年10月1日开工,2019年11月26日竣工验收。

根据2019年2月13日《景洪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景洪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机改发〔2019〕1号),将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市委老干部局并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加挂市委老干部局牌子。

景洪市老年大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99.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72.78万元、待摊投资26.2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景洪市老年大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建成改善了景洪市老年大学师生的教学条件,项目基本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待摊投资、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白条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和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待摊投资0.36万元

(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2.02万元

(三)白条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6.04万元

(四)多计工程价款18.1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待摊投资、多计工程价款和白条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问题,责成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进行整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的问题,责成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严格根据合同约定整改到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三是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隐蔽部位、设计变更等的工程量签证,确保计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资料的完整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并采纳审计的建议。

                                                              

 

景洪市曼龙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20年8月3日至12月23日,对景洪市水务局负责实施的景洪市曼龙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曼龙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位于景洪市勐龙镇曼龙扣村东侧南阿河干流上,属澜沧江流域一级支流,闸址控制径流面积726km2。曼龙扣水闸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兼有下游防洪保护作用的中型水利工程,控制灌溉面积0.3万亩。水闸于1986年10月开始兴建,1987年12月竣工,至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时已运行26年。2015年12月,西双版纳州相关部门对闸门进行了安全鉴定,认定曼龙扣水闸为四类水闸,建议对水闸进行除险加固处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闸下游农田灌溉用水,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实施,第一标段主要实施内容为:曼龙扣水闸主体工程、观测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第二标段主要实施内容为:外部观测系统、电气设备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020年5月9日,景洪市水务局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主持了单位工程验收,根据《景洪市曼龙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显示验收结论为: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本单位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验收。

该项目完成投资978.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及设备投资821.54万元,待摊投资156.9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景洪市曼龙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建成基本保证了水闸下游农田灌溉用水,同时基本消除原水闸存在的安全隐患。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68.9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景洪市水务局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景洪市水务局及下设管理局应加强对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尽量避免在项目建设中出现增加工程量较多,造成投资增加。二是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设计标准组织实施;对隐蔽工程及确需变更的工程内容做到依据充分合理,相关工程量签认真实准确;对结算工程量及新增单价要加强审核工作,避免造成政府投资损失。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照现行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水务局按照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景洪市水务局已研究并采纳。

                                                              

 

景洪市王震小学一期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2020年10月26日至12月15日,对景洪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的景洪市王震小学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进行了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震小学项目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景洪市王震纪念碑旁,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教学楼A、B栋、综合楼A、B栋、阶梯教室及公厕、大门(含医务室)等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9 704.99平方米。于2015年8月19日开工,2019年4月21日竣工验收。 2016年8月5日完成综合楼A、B栋和教学楼A、B栋预验收后,交付景洪市第四小学投入使用。

景洪市王震小学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完成投资3 778.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 877.08万元、待摊投资147.01万元、设备购置754.0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景洪市王震小学一期建设项目工程的建成改善了景洪市第四小学的教学条件,项目基本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但审计也发现存在违规多付工程设计费、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付工程设计费3.17万元

(二)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827.01万元

(三)多计工程价款221.7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景洪市教育体育局追回多付工程设计费、交回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由财政统筹管理、对多计工程价款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工作,真实、准确和完整反映建设项目投资情况。二是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及相关规定,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规模组织实施。三是建设单位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隐蔽部位、设计变更等的工程量签证,确保计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资料的完整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多付工程设计费的问题,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已追回并进行财务调账处理;对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已上缴景洪市财政局;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已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已研究并采纳。

                                                            

 

2019年景洪市脱贫攻坚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对景洪市2019年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景洪市共到位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 868.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 217万元、省级资金307万元、州级资金1 005万元、市级资金1 339.06万元。2019年累计支出4 686.18万元,2019年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181.88万元。

景洪市2019年实际完成6个贫困村出列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372户1297人脱贫退出。

审计促进整改问题清单:本次审计促进市扶贫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12.05万元,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促进勐养镇、普文镇扶贫资金项目阳光化管理,及时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情况的公示公告;促进中国竞彩网首页收回产业扶持项目资金71.3万元,并制定2020年使用方案,持续长效增收;中国竞彩网首页督促景洪柏明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兑付产业扶持项目投资收益,保障建档立卡户利益。

审计发现需要关注的情况:项目库实施方案报批程序不合规;未对2019年抗旱救灾以工代赈活动花名册备案;西双版纳天源林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未将注入资金详细收支明细台账报送基诺乡扶贫办备案,基诺乡人民政府也未对产业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勐龙镇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问题;明白卡填写有误。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景洪市2019年印发了《景洪市扶贫数据管理和共享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全市扶贫目标任务分解》《景洪市2019年度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及方案,全面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基本到位,各扶贫项目资金的具体投入方向、使用和管理基本真实合规。但也存在重复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扶贫资金及项目库管理不规范、产业扶贫效果不佳、小额信贷不精准和逾期未还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复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90 000元

(二)提前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90 000元,资金存在管控风险

(三)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未及时将3名公职人员在国办系统中调减

(四)小额信贷精准方面和逾期未还的问题

1. 2户被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剔除的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仍继续享受小额扶贫贷款贴息政策。

2.景洪市扶贫小额信贷发生逾期,存在偿还风险。

(五)因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项目无法实施,造成扶贫项目资金闲置30 000元

(六)阳光化管理要求执行落实不到位

1.小额信贷扶贫资金公告内容不完善。

2.未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七)项目库建设管理不规范

1.脱贫攻坚路线图、施工图与项目库及扶贫专项资金存在“两张皮”现象。

2.路线图与施工图实施内容不一致。

(八)产业扶贫项目与贫困户后续产业发展联系不够紧密,造血功能不强

1.产业扶贫项目收益来源单一,扶贫效果不佳。

2.未及时兑付产业扶持项目投资收益。

(九)村集体经济收入方面的问题

1.2019年有2个脱贫出列村村集体经济模式单一,收入未达全市扶贫目标任务。

2.为完成扶贫目标任务,“突击式”增收,造血功能不强,缺乏发展后劲。

(十)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未编制村委会“一村一方案”,未制定公示制度的问题

(十一)未按成交通知书成交金额签订合同价款

(十二)项目前期可研工作不充分,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十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有关单位积极整改,整改情况由市扶贫办汇总后报送景洪市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建议:一是针对重复发放和提前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问题,建议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各相关单位应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监管工作,定期进行全面清查,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三是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库项目建设,规范项目入库标准及程序,保证资金围绕脱贫攻坚目标精准使用;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管理,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四是多个层次科学设计好产业扶贫项目,充分调研论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扶贫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发挥效益;五是各相关单应在脱贫攻坚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达到扶贫扶志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各相关单位已采纳相关建议,及时收回涉及问题资金,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