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竞彩网首页

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公安局关于被害人被骗资金返还的公示107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4-29 09:05

景洪市公安局侦办的龙艳被诈骗案,被害人龙艳被骗的269000人民币中部分资金被转入嫌疑人账户6217XXXXXXXXXXXX3879(开户名:杨兆祥,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贵池路支行,一级账户)之中,其中被害人资金为?86317.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陆仟叁佰壹拾柒元)。

该账户6217XXXXXXXXXXXX3879(开户名:杨兆祥,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贵池路支行,一级账户)2023年09月17日被景洪市公安局冻结86400.00元人民币,通过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计算出可返还资金为?86317.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陆仟叁佰壹拾柒元)   

现将该案资金返还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对公告有异议的,需要异议人提出异议证明材料,交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清泉路12号景洪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公告期限结束后,对公告结果无异议的,按照公告比例将冻结资金返还被害人

公告时间:2024年4月26日

监督机关:景洪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691-2168013

                                景洪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