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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09001GB00560、532801009001GB00561号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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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2-13 05:09

《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确定532801009001GB00560、532801009001GB00561号宗地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的请示》已收悉。经核实,申请的532801009001GB00560、532801009001GB00561号宗地位于景洪市嘎洒街道曼迈村民委员会曼广迈村民小组旁,总面积为80019.91平方米(约120亩)。经核实,申请的用地在城市开发边界内,根据《嘎洒旅游小镇总体规划》,该两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没有相对应的规划控制指标。

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为促进嘎洒街道经济发展,加快旅游度假小镇的配套建设,市土储申请确定该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2月10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1日,凡是对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532801009001GB00560、532801009001GB00561号宗地确定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691-2134138、0691-2136213

附件: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09001GB00560、532801009001GB00561号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地块区位图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3日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09001GB00560、532801009001GB00561号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3年2月10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召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09001GB00560、532801009001GB00561号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宗地532801009001GB00560、532801009001GB00561号,面积80019.9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R≤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西双版纳州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专家组成员:陈菲、段从胜、曾远华、胡亚乔、叶明辉

专家组组长:陈菲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