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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西双版纳豪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整532801007017GB00242号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1-10 05:16

西双版纳豪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532801007017GB00242号宗地位于景洪市曼斗村北面1幢。经核实,申请的用地在《景洪市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该地块面积9308.9㎡,其中二类居住用地(6021.82㎡)容积率1≤r≤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5%;服务业用地(1105.09㎡)容积率r≤2.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5%,供电用地(68.11㎡),防护绿地(1662.16㎡),待征道路(451.72㎡)。

西双版纳豪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由于该地块内仅待征道路、供电用地及防护绿地就占了2181.99㎡导致可使用的面积减少,且用地性质、规划指标的不同,难以合理整体开发,因此申请调整规划控制指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1月8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6日,凡是对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调整532801007017GB00242号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691-2134138、 0691-2136213

附件: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调整532801007017GB00242号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地块区位图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8日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西双版纳豪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整532801007017GB00242号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


2022年11月8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召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532801007017GB00242号地块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宗地532801007017GB00242号,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商住比1:9)面积(面积7126.91㎡),容积率1<r≤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70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

专家组成员:段从胜、张跃胜、陈家泉、叶明辉、曾远华

专家组组长:段从胜

2022年11月8日


地块区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