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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2019年至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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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12-31 11:49

经对《西双版纳州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开)》进行梳理,涉及景洪市共11项整改事项(其中:问题清单中重复1项,实有10项整改事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截至2019年12月,版纳州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仅为47种,完成比例为45.19%(2019年、2020年均指出)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和结果:一是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扩大开展按病种付费的相关诊疗项目,不将按病种付费的医疗费用纳入对医疗机构总控制指标和次均费用的考核,鼓励医疗机构将符合按病种付费按病种结算。二是按照省医保局近期确定的130种病种目录,结合本地医疗机构实际,积极研究本地按病种付费的病种目录、治疗临床路径和付费标准,进一步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三是从实行按病种付费的最终目的——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出发,积极推进景洪市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推行总额预付、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改革,控费工作取得实效。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受医疗条件和医疗技术限制,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尚未完全按相关要求开展此项工作。相对于临沧、普洱等州市,我州在确定单病种支付标准方面还面临着就医人数少,数据体量小的问题,对数据分析、测算并合理确定支付标准还有一定困难。

后续整改计划措施和时限: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要求各医院加强能力建设,扩大开展按病种付费的相关诊疗项目,进一步研究增加本地按病种付费的病种目录。从实行按病种付费的最终目的——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出发,推进医保支出方式改革,加快DRG付费落地实施。

最终责任主体:中国竞彩网首页

二、部分单位及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22773.83万元(涉及景洪市6632.83万元)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和结果:一是对全州欠费情况进行了核查和清欠,截止2021年12月30日景洪市累计收回欠费810.89万元;二是组织对全州农垦系统医保欠费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研究欠费的历史原因和现状,区分各个农场单位不同的欠费情况和欠费金额,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办法;三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做好2021年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税发〔2021〕13号)要求,组织税务、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及时掌握企业欠费情况,做好企业欠费管理工作。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全省农垦系统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无经营活动企业的欠费难以清欠。

后续整改计划措施和时限:督促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问题进行专项清理,要求欠费单位限期补足应缴费用。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税务局关于做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1〕33号),解决因单位欠缴医保费影响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问题,对困难企业实行在职、退休分户管理,对符合条件人员落实“补一退一”政策。

最终责任主体:中国竞彩网首页

三、2243户企业未按规定向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手续(涉及景洪市1584户)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和结果:经核实,景洪市涉及企业共1524家。截至2021年12月30日,有235家企业注销登记,已办理参保登记缴费272家,未办理参保登记为1017家。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企业依法参保意识淡薄;医保、市场监管、税务之间的数据不能实时互通共享,医保部门不掌握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部分企业在市场将部门登记后并未开展经营活动。

后续整改计划措施和时限:建立相关责任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定期核实企业经营状态,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参保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未参保企业的政策宣传力度,督促其尽快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最终责任主体:中国竞彩网首页

四、财政专户资金结余2年以上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35828446.66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和结果:一是审计期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结余资金和农村义务教育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结余资金共计794.80万元已部缴入财政国库;二是偿债专户资金结余资金应为48519974.60元,截至2021年2月25日前分四笔已全部缴入景洪市本级财政国库(人行);三是在2021年12月调整预算中已将收回的财政结余资金全部进行统筹安排。

五、2020年7月16日,景洪市财政局下达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资金130000000元,用于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疫防改扩建及医共体建设项目

截至2020年11月26日,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支出48138915.31元,结余81861084.69元,支出进度为37.03%。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和结果:截至2020年12月22日,该项目资金已经全部形成支出。

六、(一)2020年,由于医疗机构工作的失误,州医院、景洪德仁医院、景洪仁济医院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收住院床位天数49天,多收住院床位费784元,涉及人员47人。

(二)2020年,由于医疗机构工作的失误,州医院、景洪德仁医院、景洪仁济医院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收护理天数175天,多收护理费3015元,涉及人员171人。

(三)2020年,由于医疗机构工作的失误,州医院、景洪德仁医院、景洪仁济医院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收吸氧费3455.5小时,多收氧气费10366.5元,涉及人员63人。

(四)2020年,由于医疗机构工作的失误,景洪仁济医院多收住院诊疗费12元,涉及人员2人。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和结果:已缴入财政专户。

七、(一)2人违规领取养老补助(残疾人补助),涉及金额合计5332元,其中:景洪市1人年满60岁后,2019年6-12月仍发放养老补助(残疾人补助)金721元。

(二)7人不属于重度残疾人违规领取养老补助(残疾人补助),涉及金额合计19131元,其中:2017年至2021年2月景洪市涉及5人,涉及金额16599元。

(三)景洪市向未满60周岁和年满60周岁当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5人,涉及金额16801.34元。其中:23人在年满60周岁当月享受,涉及金额1490.31元,2人未满60周岁享受,涉及金额15311.03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和结果:1)2人违规领取养老补助(残疾人补助),已全部追回,整改完成。

2)7人不属于重度残疾人违规领取养老补助(残疾人补助),景洪市于2021年5月10日将5人16599元追偿完,存入专户。整改完成。

3)景洪市向未满60周岁和年满60周岁当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5人,涉及金额16801.34元。已追偿25人16801.34元,已整改完成。

八、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上半年共收取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道路挖掘、道路开口、临时占道等保证金114.74万元,截至2020年6月20日尚未退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和结果:2020年9月30日已退还相关企业或个人押金。

九、(一)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金额不实,多报欠款51414400元

(二)景洪市交警大队拖欠西双版纳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款金额不实,2019年初拖欠账款多反映8733200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和结果:1)景洪市交通局虚报多报5141.44万元,一是截至2020年7月,清欠台账反映拖欠金额11笔3024.29万元。以上项目审计厅按进度确认多报3024.29万元。西双版纳州上报拖欠台账为5646.79万元,经过认真梳理、整改,对拖欠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结算后减少金额共2631.17万元,其中在拖欠台账中上报审计减少454.54万元,报核减账款2176.63万元。2020年10月29日,完成支付11个项目拖欠3015.62万元。二是2020年7月经再梳理、再核实后,发现少反映已清偿金额1564.38万元,并在2020年8月进行了整改,将1564.38万元计入已支付工程款并计入2020年8月台账清偿金额中。三是2019年12月31日在申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时,由于工作不细,对上报的项目名称及拖欠金额没有一一核对,导致重复申报相同的项目—“2014年非集中连片景仑线至勐波村公路拖欠账款552.77万元”。2020年1月5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已发现重复申报的问题,但由于国务院减负办清欠台账填报系统在2020年1月4日已关闭,无法纠正重复申报的错误。2020年3月,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已将重复申报的金额从系统台账拖欠余额中扣减。

2)经核实,2018年12月,景洪市交警大队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018年11月29日前形成的逾期欠款)进行了清理,上报的报表为拖欠西双版纳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账款总额10939600元,已清偿8733200元,剩余欠款2206400元。在上报时由于清理上报过程时间紧,加上对政策把握不准,误将已清偿工程款8733200元列入到上报清欠台账中。2019年4月份上报台账报表数剩余欠款为2206400元,2019年12月份台账剩余欠款偿还后已调为683700元,至2020年5月份上报的台账已反映偿还清零。此工作已调整完成。

十、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上报拖欠景洪市整市推进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账款660000元,2019年8月支付项目启动费50000元。截至2020年7月底项目尚未实施,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市发工局,虚报拖欠资金和清欠资金610000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和结果:经核实,该项目于2019年8月支付项目启动费5万元,截止2020年7月份底项目标尚未实施,剩余61万元项目资金未达到拨付条件,没有形成债务。在2020年6月完成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主体清零目标的任务时,经与上级减负部门汇报请示同意后,已在清欠台账中将该笔欠款反映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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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