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竞彩网首页

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通知(景政办发〔2020〕117号)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9-04 05:0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度假区、园区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州驻景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7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6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915号)精神,有效推动景洪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发挥整合资金效益,结合中国竞彩网首页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涉农领域改革力度,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抓手,建立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管理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农业生产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积极探索市级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建立市级整合资金管理机制。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

三、落实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管理

(一)理顺市级涉农专项资金。参照省、州级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类别,理顺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2大类,稳步推进涉农基建投资归口行业部门管理。对行业内交叉重复的市级涉农资金予以清理整合,市级行业部门对涉农资金分配和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对省、州级清理整合后制定的新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级相应执行,并将对应的本级涉农资金纳入相应管理。(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部门负责;2020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二)有效使用整合存量资金。对市行业部门承担的涉农新工作、新任务,一般不再单独新增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优先通过调整已整合的存量资金解决,充分发挥整合资金效益。市级行业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杜绝资金在部门内部分散设置、结构固化等现象发生,不得在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工作会议中对设立涉农资金事项作出规定,不得对涉农预算支出占财政收入或财政支出等比重及增长幅度作出要求或纳入考核范围。(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部门负责;2020年起持续推进)

(三)落实上级任务清单。根据省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对于省、州级下达的“约束性任务”,市级行业部门要加强组织和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到位。市级项目主管部门根据任务清单中约束性任务的要求和实际,相应制定项目(任务)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并会同有关行业部门、财政和发改等共同审核,报州行业部门和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备案。对于省、州下达的“指导性任务”,市级行业部门要结合中国竞彩网首页实际,根据“三农”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积极探索市级整合资金管理模式,为最终形成划分科学、依法依规、运转高效、调控有力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奠定实践基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部门负责;2020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四)加强整合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由单项任务绩效考核向行业综合绩效考核转变。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省、州下达的“大专项+任务清单”制定绩效管理措施,督促资金使用部门(乡镇)完成绩效目标的申报、审核、上报工作,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和跟踪,项目完成后组织完成绩效自评和数据报送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总体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部门负责;2020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四、理顺行业间涉农资金整合分配

(一)坚持行业主导、规划引领作用。各行业部门应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及财政收支形势等情况合理编制三年滚动项目实施规划和政府投资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涉农专项规划衔接,因地制宜搭建各类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科学编制有关专项规划、推行多规合一,减少重复规划、多头规划,稳步解决涉农领域规划衔接不紧不实的现象,不断提升规划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集中投入,逐步实现平台规划统一布局,项目分片分步实施,资金分年分级落实。(各行业部门负责;2020年起持续推进)

(二)强化项目分类、促进互补投入。各行业部门应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清单及行业特点立足规划,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集中投入,以改革任务、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为切入点,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涉农资金。自下而上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体制机制。(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负责;2020年起持续推进)

(三)充分发挥县级整合主体地位。各行业部门根据中央、省、州市下达的资金和任务清单,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任务目标,区分轻重缓急,发挥一线优势,精心筛选项目,合理编制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任务完成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各行业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突出主体地位,紧紧围绕项目抓好落实工作,挖掘亮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加强项目推进中的监督检查。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负责;2020年起持续推进)

五、建立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

(一)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对省级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州级制定的实施细则,各部门制定和调整有关资金、项目管理政策文件,并予以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的及时反馈州级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负责;2020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二)明确审批权限。结合州直有关部门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明确本级项目实施审批权限,落实资金项目审批流程,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0年起持续推进)

(三)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库。依据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划,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科学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完善项目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对项目库内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每年11月末前完成部门项目库的建设和调整,并录入财政预算项目库。加强财政、发展改革和行业部门之间,省、州、市之间,年度之间项目库的衔接,归并重复设置的涉农项目。加快资金安排进度,适当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将涉农整合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确保项目发挥效益。根据项目性质,采取投资补助、民办公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断提升涉农项目的公众参与度。(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负责;2020年起持续推进)

(四)明确项目资金分配方式。根据省、州下达的各批次涉农资金和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纳入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市级涉农资金,联合有关部门及时从财政预算项目库(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库)中按项目实施的紧迫性、必要性筛选项目,与上级下达的资金相匹配,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及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负责;2020年起持续推进)

(五)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市级有关部门及要加强对涉农资金及项目的监管,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防止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专家学者、研究机构等对涉农资金政策进行评估。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制度规定、造成涉农资金重大损失的,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的涉农资金,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对严重失信主体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负责;2020年起持续推进)

(六)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各有关部门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决策前要听取各方意见。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规模、扶持范围、分配结果等要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 “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建立统一的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本着以“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项目到哪儿,公开到哪儿”的信息公开模式,实行市级部门主要公开资金来源、扶持范围、建设和补助标准、项目审批程序和结果等,乡镇主要公开项目实施进度、实施结果和补助对象等的分级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继续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负责;2020年起持续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景洪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上下衔接、总体设计、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负责;2020年基本建成并持续加强领导)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提供机制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以资金、规划和任务清单管理为抓手,指导和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行业部门要科学设置、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做好任务落实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负责;2020年基本建成并逐步完善)

(三)探索改革创新。参照 “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在预算编制环节合理设置本级涉农资金大专项,探索实施任务清单差别化管理。通过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因地制宜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突破现有管理制度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或申请授权。(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负责;2020年起持续推进)

(四)加强政策宣传。认真总结和推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和政策宣传,注重宣传的引导性和时效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新局面。(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0年起持续推进)

(五)细化分解落实任务。全市各涉农整合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设置符合本部门管理业务的涉农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杜绝行业内、行业间重复业务,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等负责;20208月底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