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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2-12-06 12:00


景政发〔2012〕75号

 

  

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

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并把此项工作列入重大项目建设范畴。为加快推进景洪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1〕64号)。现将景洪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规划选址、地质勘察、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纸审查、招标投标等相关前期手续,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准建手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

二、开启“绿色通道”办理建设手续

为加快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各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快办的原则,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审批权限,研究办理保障性住房建设手续的“绿色通道”,保证建设项目手续完备,项目快速推进。涉及商业配建项目(不超过总建筑面积15%)行政审批事项的,做到一次性申请、审核、审批办结。根据申报家庭人员情况,可规划建设一部分不超过60平米的户型;要落实工作责任,特事特办,简化环节,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发工、住建部门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手续时,若只提供用地许可、施工图及规划建设手续的,可先行办理招标投标有关手续,其他资料不全的,请项目单位给予书面承诺;国土部门对不涉及基本农田且符合景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选址用地,可先行办理用地批复,并负责用地报批,完善用地手续;审计部可以把项目拦标价前置审计工作移后审核;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落实市级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税务、人防、消防等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费用的减免政策。

三、分开办理商业配建项目的建设手续

通过“政企合作”方式建设,即在保障性住房中配建且需要出售商业服务设施的,可以分开办理相关建设手续。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开发建设协议后,将商业部分和保障性住房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分开办理,即按设计建筑面积比例,商业部分(不超过总建筑面积15%)以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将所有手续办理给开发商,保障性住房部分以土地划拨供应方式将所以手续办理给建设单位或政府。

四、加大开工力度,尽快完善前期手续

一是各项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快完善手续。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有关部门给予配合,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主动办理建设手续,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前期手续。对于办证日期不符合程序要求或上级管理部门要求上报但暂时无法依规办理的项目紧急报件,按照特事特办、快办的原则给予办理,资料不全的限期补齐;对未按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建设规模超过有关规定等不符合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进行行政处罚后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涉及农地转用手续的,住建部门配合国土部门对在规划区范围以外的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具项目建设设计条件通知等手续;对于参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施工、勘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资质管理专项规定执行;对于其他特殊情况,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腐败问题。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建设、准入、分配、管理退出等关键环节,查找风险点,建立完善监督举报投诉机制,监察部门要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反腐倡廉工作指导、督查,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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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