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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1-01-11 12:00

景政办发〔2010〕84号


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禁止使用

实心黏土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

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办、局:
    《景洪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六月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

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第三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485号)、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二批“禁实”城市名单的通知》(云经资源〔2006〕283号)及西双版纳州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限时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通知》(西经工业发〔2009〕6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中国竞彩网首页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步伐,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中国竞彩网首页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材料需求量不断增加,实心黏土砖瓦企业取土烧砖,不仅大量浪费能源,而且严重毁坏耕地,破坏生态环境。因此,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工作,不仅是有效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建筑功能、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废弃物排放,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势在必行,必须抓紧抓好。
二、明确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推进墙体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
(一)禁止生产使用黏土砖的范围和时限
自2010年1月1日,景洪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全面实施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北片区4户黏土砖厂。禁止时限为:2010年1月31日前关闭。
第二阶段:嘎洒镇、勐龙镇、景哈乡、勐养镇、普文镇、勐旺乡所有黏土砖厂。禁止时限为:2011年12月31日前关闭(分批停产名单及时间附后)。    
在延续期内,可继续生产,但不办理采矿证延期手续,同时在延续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废气、粉尘等环保指标必须达标,否则,将立即停止生产。    
(二)发展目标和重点
1.发展目标
(1)从2010年起,制定黏土砖生产量限制目标,呈逐年减少的趋势。   
(2)2010年底,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黏土砖,规划控制区内建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达到65%以上。
(3)2011年底,力争实现全市禁止使用黏土砖的目标。
2.发展重点
(1)重点发展混土制品:轻骨料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轻质高强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岩棉混凝土复合预制墙板、现浇混凝土墙板等。
(2)发展利用工业废渣生产的硅酸盐制品:矿渣砖等。
(3)发展利用农业废渣类墙体材料:秸秆人造板、秸秆轻质板、植物纤维水泥板、水泥刨花板等。
(4)发展利用建筑废渣类墙体材料。
三、落实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推进墙体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技改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宣传资料等各种新闻媒介,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墙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省、州、市在土地、资源、环保和墙体材料革新等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形成全社会都能认识、理解、拥护、支持和参与墙改的良好氛围,帮助、协调现有页岩砖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产品升级、规模扩大,从而顺利实现2010年景洪市城区“禁实”目标。
(二)制定政策,扶持发展
为使景洪市“禁实”工作有序、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云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扶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对新建、技术改造新型墙体材料厂的企业或个人,除享受国家、省、州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凡在景洪市规划区域内投资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国土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先提供土地给新墙材企业使用。
2.企业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只要符合规划和相关政策,国土部门应及时给予办理。
3.税务部门对新办的新墙材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税收扶持,帮助企业树立发展信心,增强其竞争能力。
4.对使用黏土砖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收取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用于墙材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建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对利用废渣生产新型墙材的企业,排渣单位应积极给予支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市人民政府将从非公企业专项扶持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补助。
(三)做好试点,逐步推广
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必须坚持“示范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在试点中探索、积累和总结经验,发挥试点示范作用,逐步扩大应用范围。为此,景洪市在今年房地产建设项目中选定部分项目或小区来作为使用新型墙材的示范工程。使新型墙体材料在房地产开发商和建筑施工企业及社会的认知度和影响力逐步提高,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四)加强基金征返,发挥基金调节作用
  1.新墙材专项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推进新墙材发展的政府性专项基金,要维护政府性基金的严肃性,严格认真执行《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提高基金征缴率,发挥其对传统墙体材料的限制和对新型墙材的引导和鼓励作用。
2.充分利用好新墙材专项基金,加大新墙材产品开发、重点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增加对社会资金投向的引导能力,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
3.职能部门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时,对使用无新型墙体材料合格证的产品不予确认,也不予按比例退返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在工程验收过程中,严格按工程验收程序。建设单位在墙体砌完,墙面粉刷前,必须向市墙改办提出墙体验收申请,市墙改办应在收到验收申请10日内进行实地审验、拍照,并审查有关资料后办理退返专项基金审批手续,出具专项基金退费通知书。
四、加强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推进墙体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
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建筑节能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性高,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一领导、协调、管理。为加强对墙材革新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景洪市墙材革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墙改办”)在市经济局,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办发〔2005〕33号、省政府云政办发〔2005〕124号、云南省政府第89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依法行政,推动景洪市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贯彻发展应用新型墙材的法律、规章和政策,编制新型墙材开发应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型墙材的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按规定负责发展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返还和安排使用,组织生产新型墙材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审批、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查处违反本实施意见的行为。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的审核批准,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确保建筑建材业的稳定。
市经济局(墙改办):加强宣传、贯彻发展应用新型墙材的法律、规章和政策;编制新型墙材开发应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并组织实施;制定取缔黏土砖生产、扶持发展景洪市新型墙体材料的政策、措施;组织新型墙材产品的开发,加强对墙材企业技改装备选型的指导和服务,组织提供先进、使用和性能可靠的新型墙材技术装备或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土地国情、国策;宣传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对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停止批准黏土砖厂的新建及改扩建用地,对现有黏土砖瓦企业用地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限制和减少砖瓦企业取土用地,查处违法取土烧砖行为;对新墙材生产项目,要优先供地和办理采矿许可证。
市规划局,市建设局:从源头控制,在2010年底前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如设计使用黏土砖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预缴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严禁勘察设计评审监管单位使用黏土砖的施工图及下发使用黏土砖的文件,否则,不予办理有关基本建设程序手续。确保新墙材建筑在总建设规模中占有的比例达65%以上,并做到逐年有增长。对单项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框架结构<70%,砖混结构<50%的工程,不得评为优秀设计和优良工程。在对设计、施工单位的年度考核时,年度建筑施工业绩中对使用新墙材的比例小于全年建筑施工总业绩应使用的50%时,年度资质考核年检和工程评优不予通过。
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及其他经过招投标建设的项目等,都要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否则财政不予拨款或补贴。
规划部门在对建设单位申报项目建设计划或前置审批时,应宣传和告知必须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对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或使用但达不到标准的施工图,图审部门不予审查、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对擅自使用黏土砖建设的工程不得组织施工验收。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要求项目业主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相关规定,报建设部门对设计文件建筑节能设计能否满足国家关于建筑节能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从而通过多部门联动达到从源头上控制的目标。
市环保局:要落实相关政策,协助相关部门按期关闭黏土砖生产企业,并吊销排污许可证。支持新型墙材企业的发展,对利用废渣生产新型墙材的企业,应积极给予支持。
市国税、地税局:要加强对黏土砖生产企业的税收征管,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把好源头质量关,加强对新型墙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对新型墙体材料进行检验、检测,提供科学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市工商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前置审批的规定,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资格审查,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许可证已过期的黏土砖生产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机关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对原有的黏土砖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予年检、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