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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2010年景洪市创建省甲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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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1-01-11 12:00

景政办发〔2010〕93号


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2010年景洪市创建

省甲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景洪市创建省甲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七月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0年景洪市创建省甲级卫生城市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标准规划城市,高质量建设城市,高效能管理城市,高水平经营城市的要求,以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和促进经济建设发展及社会进步为根本目的,大力改进和提高社会环境水平,努力完善城市服务功能,通过开展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使各项工作与创建省甲级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甲”)形成良性循环,把景洪市打造成人居环境一流的文明卫生城市。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第五次创建省甲级卫生城市。通过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意识和工作生活质量,建设健康景洪、和谐景洪,全面提高景洪城市整体卫生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建设生态平衡、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2010年要达到以下工作指标和任务:
(一)主要指标:
1.整洁,清扫保洁率达100% ;
2.设施质高量足,设备完好率达98% 以上;
3.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重点地区和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全市二类以上公厕比例大于10% ,基本消灭旱厕;
4.绿地覆盖率大于50% ,人均绿地面积大于5平方米;
5.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有达标的监测依据材料;
6.场所卫生监督合格率不低于95% ,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
7.卫生监督合格率大于 80% ,全市力争无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8.卫生有大幅度提高,95% 以上的单位卫生达标;
9.区内环境卫生整洁,无违章建筑,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院落公用部位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绿化美化好;
10.除“四害”工作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二)主要整治任务:
1.市区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
2.文化环境整治;
3.生产环境整治;
4.市场环境整治和规范工作;
5.大环境整治,重点是勐罕路段灰尘治理,江北段、南过境路环境治理和城区公厕达标的建设;
6.各“创甲”小组的资料收集工作。
三、实施步骤
2010年景洪市“创甲”工作(2010年1月—2010年10月)具体分为以下4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0年1月1日——4月30日):
全面启动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省甲级卫生城市工作。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景洪市迎接省甲级卫生城市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创甲”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监督考核等工作;
2.按照《云南省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标准量化表》(详见附件2),各单位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及任务完成时限于 2010年5月底以前制定出本单位、本部门“创甲”实施方案;
3.健全“创甲”组织网络,完善组织管理,开展“创甲”培训,建立例会制度;
4.做好“创甲”宣传工作,加强信息反馈。2010年3月10日—4月30日,按规定的创建内容标准全面开展工作。重点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同时进行灭鼠、灭蚊、灭蝇、灭蚤、灭蟑螂和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治理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小广告等现象。
(二)第二阶段(2010年5月1日——7月31日):
召开景洪市“创甲”工作大会,掀起全市“创甲”工作高潮。重点是加大景洪城区各机关单位、宾馆、饭店及旅游景点的除“四害”监测效果评价及环境治理。及时清除杂物,堵洞抹缝,根据监测四害密度情况开展大规模爱国卫生运动,清除鼠(蚊、蝇、蟑)迹和密度控制在标准内,加强防鼠设施建设。
(三)第三阶段(2010年8月1日——8月31日):
重点是强化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巩固前两阶段的工作成绩。8月中旬召开全城动员大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清除卫生死角,清洗房顶水池,清洗街道,修整行道树,疏通河道沟渠,修补破损路面、洼地,清除积水,开展除“四害”爱国卫生突击运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完成卫生城市检查评比内容的达标工作,迎接全省城市卫生大检查。
(四)第四阶段(2010年9月——10月):
验收总结评比阶段。根据省卫生城市检查团检查反馈的意见,总结成绩,找出差距,为下一次检查提供更好地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创甲”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城市管理的突破口。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资金投入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共同把“创甲”工作抓好抓实。
(二) 健全组织,完善机构。
1.为确保“创甲”工作的成功,成立景洪市迎接省第九次卫生城市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江红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  明 州卫生局副局长
       肖  华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张琼辉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跃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时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苏云 市教育局局长
唐  彪 市科技局局长
柯志如  市公安局政委
岩  勇 市民政局长
唐建明 市司法局局长
毕  丹 市财政局局长
陈跃新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胜生 市建设局局长
汤中华 市交通局局长
刘俊杰 市农业局局长
苏光荣 市林业局局长
杨旭东 市水利局局长
李  伟 市商务局局长
陶保华 市文化体育局局长
李天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
桑  林 市旅游局局长
李天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宁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朱洪进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开平 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姚美婷 市法制办主任
王跃兴 市粮食局局长
申  健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  华  团市委副书记
林子人 市妇联常务副主席
董兆明 市工商局局长
蒋  卫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唐云李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
段世泽 市人民医院院长
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刀志平 西双版纳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陈利东 景洪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肖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卫生局杨跃、陶正兴、师彬琳、刘芳、唐发强及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为了做好此次卫生大检查工作,根据《云南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结合景洪市实际,决定设8个卫生督促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1.卫生组织管理组
组  长: 肖  华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 陶正兴 市卫生局干部 
成  员: 唐发强 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师彬琳 市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刘  芳 市卫生局预防保健股股长 
       余晓萍 市卫生局办事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检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督促、协调各小组开展工作。
2.健康教育组
组  长: 郭慧芳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 张琼辉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丕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刀红玲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主任
苏云萍 市卫生局防艾办副主任
杨  荣 市人民医院医教科科长
        邢桥生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干部
        岩  罗 市教育局干部
        李广安 市疾控中心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社区、学校、医院、大众传媒、控烟健康教育及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工作;完成各项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上报。
3.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组
组  长:贾胜生 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查树英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黄  磊 市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 李绍君 市建设局市容股股长
    胡建华 市绿化处处长
       杨洪明 市环卫站站长
       马  林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垃圾、粪便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城区公共厕所卫生、市容环境卫生、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完成各项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上报。
4.城市环境保护组
  组  长:朱洪进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阿  三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杨顺荣 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段德兴 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站长
          卢晓康 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长
工作职责:负责城市大气、饮用水源、噪声、烟尘、企业废水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危险废物处置等指标和措施检查工作;完成各项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上报。
5.公共场所、饮用水、食品卫生组
组  长: 杨  军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 王  宇 州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
    王景芬 州卫生监督所执法二科科长
成 员:洪 波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肖  慧 市疾控中心检验室主任
易  云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
       刀金成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宾馆旅店业、理发美容店、公共浴池、文化娱乐场所、游泳池卫生管理;居民饮用水及二次供水卫生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各项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上报。
6.疾病预防与控制组
组  长:李天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 高林生 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刘  芳 市卫生局预防保健股股长
成  员:李园园 州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李春兰 市疾控中心计免股股长
      吴诗梅 市疾控中心疾控股股长
      毛伟英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检查传染病防治及卫生防病宣传工作;完成各项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上报。
7.城区除四害组
组  长:刀应华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许云桥 州疾控中心地病科科长
    陶正兴 市卫生局干部
成  员: 罗晓荣 市农业局植保站站长
    李保华 市疾控中心地病股股长
    唐发强 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陈应勇 市粮食局干部
      岩  保 市疾控中心干部
    杨建忠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城区除“四害”工作,并督促检查工作;完成各项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上报。
8.窗口单位、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组
组  长:桑  林 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文天良 允景洪街道办人大联络处主任 
    杨 华 团市委副书记
    罗景城 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杨湘清 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干部
        戴云清 市城建监察大队干部
        玉  涛 市工商局干部
        陈荣新 市卫生监督所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检查机场、客运站、旅游景区、城区单位、居民区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各项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
各工作小组要按照云南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把2008年10月—2010年7月期间工作逐项对照落实,并收集好资料(召开会议、检查的图片资料等标准内的各项工作)于2010年7月30前上报市爱卫会办公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卫生检查工作,相互协调、积极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扣分、谁检讨”原则完成“创甲”工作任务,并对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完成创建工作任务较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创建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按要求治理,省检查团检查不合格,给景洪市造成不良后果和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广泛宣传,解决问题。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创甲”领导小组,设置具体的办事机构,主管领导担任“创甲”联络员。街道办事处要成立 100 人的“创甲”工作义务监督员队伍,各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担任“创甲”联络员,形成上下联动的组织网络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创甲”工作。在主要大街和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创甲”工作的宣传牌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市电视台等宣传媒体,要经常宣传报导全市“创甲”工作情况和先进典型事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创甲”工作的标准、任务、目的和意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创甲”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收集和报道本单位“创甲”活动的内容和情况上报市“创甲”办公室,解决各方面反映的有关“创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创甲”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标准高,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各项任务,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情况签订责任书,制定“创甲”方案,层层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创甲”台账。按照“创甲”标准制定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具体工作职责分解见附件1)。
(五)完善机制,监督考核。
 成立创建省甲级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各组根据云南省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进行对照自查,迎接省第九次卫生检查团检查的对接工作,市“创甲”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反馈。“创甲”办负责对景洪辖区各有关中央、省、州属军警部队及景洪各机关、企事业个体工商户的“创甲”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定期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和鼓励,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电视曝光。
各单位要根据“创甲”评比标准,反复督促检查,做到心中有数、督查到位、不留空白。积极开展自查评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甲”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六)综合整治,严格执法。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强化市容卫生执法管理,狠抓落实“门前三包”,彻底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取缔店外经营,整顿非法和不规范广告牌匾,规范施工工地和集贸市场管理, 加强餐饮副食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除“四害”等管理工作,确保“创甲”的各项硬件设施达到标准。各执法部门要结合“创甲”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对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要紧抓不放,加大处罚力度,督促整改,逐个落实达标,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创甲”活动纳入到法制化管理轨道。
(七)建章建制,层层培训。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创甲”活动扎实有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参加培训,使参与“创甲”工作的各级领导和人员熟知“创甲”标准,明确考核内容,掌握达标的工作方法。
(八)专群结合,除害防病。
针对除“四害”工作涉及面广、消杀难度大、科技含量高等重点和难点问题,本着全面发动、重点突出、专群结合、科学杀灭的原则,根据“四害”的生活习性和消长规律,适时组织消杀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使健康行为规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九)争先创优,以点带面。
“创甲”活动期间,创建办要深入开展争当“卫生先进社区”、“卫生先进楼、院”、“卫生先进单位”、“卫生之家”等活动,培养卫生先进骨干队伍,创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