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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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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2-07-10 12:00

景政办发〔201245

 

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开展

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人口办发规〔201140号)、《云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云人口办发〔201146号)和《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景洪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探索景洪市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新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强化信息资源的整合,规范采集和发布,加强社会化综合开发”的要求,适应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迫切需要,积极探索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思路,以信息资源共享为突破口,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和信息共享领域,提高人口统计的工作质量,建立互联互动、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人口数据信息采集部门联动机制,提高人口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的意义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支撑,是促进入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人口计生事业创新发展的有力抓手,也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通过试点探索,大力促进入口信息采集渠道,加强人口监测,提高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扎实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的跨越发展。

三、全员人口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

全员人口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地、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民族、现住地、户籍地、门牌号、文化程度、户口性质、工作单位、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婚姻变动时间、流动时间、与户主关系、生育、就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兵役、培训、五保、社会保障、医疗、扶贫、科技、出生缺陷等人口信息基础数据。

四、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试点,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夯实基础工作、整合基层力量、促进信息共享、主动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探索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建档管理及其为公共管理服务应用和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力争全市全员人口登记造册率达95%以上,人口信息符合率达90%以上。

1. 建立人口服务管理档案制度。在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社会管理需求和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准,建立人口服务管理档案,记载公民个人的人口登记信息及相关权利和义务事项,如户籍、教育、兵役、医疗、生育、就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基本信息(详细信息由各事项的职能部门实施管理)。

2. 完善信息采集渠道。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统筹人口出生、婚姻、迁移流动、死亡等登记信息,形成健全、高效、便捷的实有人口信息动态采集体系。

3. 提高人口信息质量。建立全员人口信息质量保障机制,全员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地、出生日期、民族、现住地、户籍地、门牌号、文化程度、户口性质、工作单位、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婚姻变动时间、流动时间、与户主关系等人口信息基础项的完整率和逻辑关系符合率达90%以上,主要信息项的准确率和更新及时率达90%以上。

(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创新人口信息动态采集的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

1. 统筹基层力量,完善现有全员人口信息主动采集机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作用和人口计生基层组织优势,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职能作用,加强基层人员网络,利用基层计生专干、协管员、户籍民警、社区服务队伍和城管、房管、综治等部门力量,逐步建立“一人入户,多信息采集”制度,积极满足各部门在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中对人口基础信息的需要。

2. 深化业务应用,将办事采集作为人口信息采集的关键渠道。改变以往单纯依靠村级月报告单收集上报信息的做法,充分利用全员人口基本信息,开展人口计生、公安、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的业务应用,在经常性服务管理工作中及时变更人口个案信息。在基层社区服务中心、政务中心等建立“一站式”办事窗口,建立协同工作平台,实现相关办事信息与全员人口信息的有机对接。

3. 加强部门合作,做好人口信息的比对和校核工作。根据实际,与人口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在不同层级开展与相关部门人口信息的比对分析,并依托人口计生基层队伍、综治等基层社会力量,进行必要的信息核查与补充,建立人口信息动态采集、共享校核和应用服务机制。

4. 开展综合信息服务,拓展人口信息采集渠道。发挥人口计生部门基层网络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响应家庭和个人需求信息(如生产生活基本需求、健康需求、教育需求、理财需求、养老需求等),在提高政府服务管理针对性的同时,及时掌握全员人口信息。

五、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景洪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决定成立景洪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张培兰 副市长

副组长:张跃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纪周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玉 章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姜建国 市统计局局长

杨德军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李燕洪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宋国忠 市教育局工会主席

刘卫卿 市科技局副局长

段金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唐建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 刚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玲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晓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邵 山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郭慧芳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云海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玉 涛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

罗景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梁双顶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张彦红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办公室主任由玉章同志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为确保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景洪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考核评估体系和组织考核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各单位开展工作,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负责数据质量的检查评估,并建立制度;对所有信息数据进行评估分析及对外分布。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人口出生、死亡、农村独生家庭及双女绝育户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花名册和数据,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员名册和数据,牵头组织公安、统计等相关部门对人口信息基础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查实修正数据,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卫生局:负责收集上报健康状况、统计时点出生人员花名册(包括出生缺陷者)、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的信息;参与全市数据信息收集联动工作和数据信息交流、分析、比对、校核、评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建立全市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共享平台;健全和完善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建立全员人口信息一次采集、多部门共享工作制度;收集上报出生、死亡数和流动人口数据;参与全市数据信息收集联动工作和数据信息交流、分析、比对、校核、评估;负责网络与人口信息安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收集上报帮扶、贴息贷款等信息。参与全市数据信息交流、比对、分析、校核、评估和数据信息收集联动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市教育局:负责收集上报中小学在校学生(包括流入人口和独生子女)信息;参与全市数据信息收集联动工作和数据信息收集、分析、比对评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科技局:负责收集上报科技培训、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等信息;参与全市数据信息交流、比对、分析、校核、评估和数据信息收集联动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民政局:负责收集上报提供婚姻登记、享受低保、优抚、救助救济等信息;参与全市数据信息收集联动工作和数据信息收集交流、分析、比对、评估、校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上报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信息;参与全市数据信息交流、比对、分析、校核、评估和数据信息收集联动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财政局:负责将全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参与全市数据分析、比对、评估及人口数据信息采集联动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全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参与全市数据分析、比对、评估及人口数据信息采集联动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统计局:参与全市数据信息分析、评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收集上报老龄全员人口等相关信息数据;参与全市数据信息收集联动工作和数据信息收集、分析、比对、评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收集上报相关信息数据;参与全市数据分析、比对、评估及全员人口数据信息采集联动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收集上报残疾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相关信息数据;参与全市信息数据分析、比对、评估及全市人口数据信息采集联动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市社区人口信息采集,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社区“一站式”办事窗口作用。参与全员人口信息数据采集联动工作及对信息数据分析、比对、评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实施步骤

结合实际,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111月至20121月)

申报试点单位,制定工作方案。

(二)探索推进阶段(20122月至201212月) 

第一阶段(20122月至4月):召开全市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对人口计生内部不同业务及人口相关部门对人口信息共享的业务需求、数据内容和共享模式进行调查梳理,加强部门协调,建立部门协调工作制度;开展公众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20125月至12月):统筹基层力量,完善和优化办事流程。尝试在现有信息系统和共享平台的基础上,拓展与创新机制相适应的信息采集、共享交换功能,积极开发多样化的信息采集途径和手段。建立人口信息采集、比对、校核、变更、应用管理制度,探索形成人口信息整合工作机制。开展人口信息社会化综合开发利用,以信息促服务,以服务换信息。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景洪监狱要建立形成全员人口信息采集、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工作新机制,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创新成果,向市领导小组上报总结评估报告。市人民政府召开探索推进阶段总结大会。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31月至201312月)

第一阶段(20131月至20136月):进一步提升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景洪监狱的工作;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规范,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

第二阶段(20137月至12月):召开全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总结大会,总结全市工作成果和经验;开展交流评估,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经验,推广新的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模式;迎接国家、省、州的评估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组织领导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员人口信息采集试点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将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试点作为强化人口信息管理的重点工作予以落实,市人民政府将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试点纳入责任目标管理,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实行“以奖代投”方式,推进试点工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强化保障措施。    

(二)部门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人口管理义务,明确职责和任务,积极参与全市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形成 “党政统一领导、责任人亲自抓、部门共同参与、信息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数据质量和信息安全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源头数据采集管理,强化信息变更管理,定期开展数据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合理性审核工作,不断完善数据审核评估规则。健全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制度,加强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明确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和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技术防范措施,确保网络与人口信息安全。

(四)强化基层队伍。坚持自主采集与协同采集并重的原则,积极拓展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在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按照一定的管理范围合理配置计生协管员、村()组计生人员,落实相应职责和待遇。加强组织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五)创建长效机制。创新基层信息采集制度,建立部门互利互赢的人口信息共享长效机制。依托全员人口数据库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工作协同,整合已有信息和数据资源,积极开展面向公众、面向政府、面向部门的信息服务。

(六)严格实行督查考核评估。市人民政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纳入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综合管理同步考核,进行奖惩。搞好阶段性总结评估,巩固成绩。

(七)深入开展舆论宣传。以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报刊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为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