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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3-09-29 04:41

 

景政办发〔20135

 

 

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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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8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县级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80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国竞彩网首页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体系,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公立医院政府主导下“费用合理、服务适宜”的公益性质,强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水平、运行效率以及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在基层三级卫生网络的核心作用,努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病能适医,监管结合、医者尽责,城乡医疗资源均等共享、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的医疗卫生工作新格局,为县域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二、改革目标

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临床重点专科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市区,预防在基层”,90%左右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的改革目标。

三、改革任务

(一)以景洪市人民医院为改革试点,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 统筹规划县域医疗资源。重点办好景洪市人民医院,以市医院为改革试点,坚持中西医并立,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之间相互协作、优势互补、有序竞争、共同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各农场医疗机构的进一步改革打下良好基础。要把市医院建成以医、教、预防保健服务应急救援为一体的服务指导中心,在疑难危重疾病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医院病床总数达到300张以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完善科室设置,重点做好儿科的设置,完成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努力使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2. 明确县级医院的功能定位。景洪市人民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的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乡镇卫生院、基层卫生人员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景洪市人民医院作为县域医疗服务中心和连接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与农村基本医疗体系的重要枢纽,既要积极联系城市大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对口帮扶、危重病例远程会诊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转移,又要按照“县乡(镇)医疗卫生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大力支持和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

3. 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中国竞彩网首页负责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临床重点专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市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紧急救治、救灾、支援基层等公共服务经费。中央、省、州(市) 财政要加大对试点医院的财政转移支付,在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配置、人才引进培养、医疗技术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禁止市人民医院举债建设,医院因建设住院大楼的历史债务,由政府逐年进行清偿。实行收支两条线的景洪市人民医院,收支结余主要用于医院发展建设,同时兼顾医院职工的绩效奖励。

(二)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技术价格,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长效机制

1. 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医院补偿机制。自20121030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按实际使用药品总金额的15%进行动态测算。由省、州、县(市)级财政实行足额补助,上级财政补助未到位的情况下,为保证医院能正常运行,由市财政先全额垫付,上级财政补助款到账后,不足的部分由本级财政承担。为破除“以药养医”弊端,每年药占比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技术价格。对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成本制定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由政府回购后,按一定比例下调价格,下调比例不低于20%。每年因大型设备检查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下降导致收入减少的总额与因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中医特色服务类项目价格升高后导致收入增加的总额基本持平,升高的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部分由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全额支付,最终实现 “总的医疗收费降低、患者负担减轻”的总体目标。

3. 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景洪市人民医院要尽力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疗技术与用药服务。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中医特色服务类等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并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

4. 改革医保支付方法。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分级评价体系。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加强总额控制。科学合理测算和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市人民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通过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比例,给予进一步政策倾斜,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通过扩大和提高中医诊疗的医保支付范围,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

加快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新农合“门诊总额付费制度”、“住院床日付费制度”和“按病种付费”为主要内容的禄丰经验。市医院要开展不少于50个基于临床路径管理的按病种收费,在对疾病的种类和病程的不同阶段进行精确划分的基础上,将按床日付费覆盖至按病种付费外的其他病人。

5. 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建立药品(含高值医用耗材)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调动企业生产供应药品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减少和规范流通环节,降低配送成本。坚决治理药品及耗材方面的商业贿赂。完善鼓励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景洪市人民医院应当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采取有力措施,降低抗生素在医疗过程中的使用比例,禁止滥用抗生素,抗生素控制在35个品种以内。住院患者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处方比例不超过40%。

(三)改革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 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公立医院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医院领导职务。明确县级医院举办主体,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县级医院的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定和修订等决策事项,以及其他按照规定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建立院长负责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2. 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行管理,并负责医院内部建立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程序,院长对理事会做出的决策负责执行,对理事会下达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大决策、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中层以上人事任免等事项要民主审议,报理事会审批;对医院年度预决算、工资分配、人事聘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报经理事会备案后实施;公立医院院长每年度向理事会进行述职、接受评议。

3.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围绕新的医院管理结构,建立完善医院内部决策、运行管理、资产管理、医疗风险预警等制度。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适应的运行管理机制。通过单病种付费、临床路径管理等方式,把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加强绩效考核,把控制医疗费用、医疗服务数量、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四)完善监管机制

1. 加强医院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管,强化对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的监管,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开展县级公立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质量安全和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测监管。

2. 充分发挥医保、新农合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采用国家基本药物及省级补充药品使用比例、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3.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各项价格管理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保证国家各项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坚决治理乱收费行为,严厉查处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1. 积极探索深化以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有竞争、有激励,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切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 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根据景洪市人民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编制规模或备案编制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设置。

3. 深化用人机制改革。按照医院基本职能、工作任务、编制规模和岗位类别,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同管理,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可探索后勤服务社会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环境卫生、餐饮服务、水电等后勤管理。

4.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有所增加,医院收支结余可拿出一定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确保医务人员收入逐年有所增加。

(六)加大建设力度,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1. 加强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步伐。及时制定或修订公立医院建设计划,重点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发热门诊、肠道病门诊、产科、儿科、病理、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重点专科建设。

2. 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已有信息平台,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县级医院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逐步推行居民健康卡,优先利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

3. 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价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辩证论治水平,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建设,落实投入倾斜政策。

4. 推行惠民便民措施。市人民医院要优化医疗流程,延长门诊时间,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健全转诊预约和双向转诊制度;推广优质护理服务,落实护理责任制,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广泛使用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加大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控烟、公共卫生等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减少疾病发生。

(七)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市财政要落实资金和政策支持,吸引高中级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市人民医院长期工作。“十二五”期间,市人民医院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30%以上;对引进高级职称和全日制本科以上卫生技术人才给予编制和财政保障,积极向上争取调整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增加高级职称技术人才比例。

2. 新进市人民医院的住院医师必须经过规范化培训,培训费用由省、州、市和用人单位分担。2016年以后,新进市人民医院的住院医师,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 加强人员培训。实施县级骨干医师培训计划,市人民医院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3人;市财政支持市人民医院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医务人员到城市3级医院学习进修。利用35年时间,对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进行轮训。

(八)积极探索推行县(市)乡(镇)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服务

鼓励支持市人民医院对基层卫生院实行乡镇一体化管理服务,同步推进乡(镇)村一体化管理服务,形成“全面覆盖,病能就医”的医疗卫生服务三级分工协作服务网络,把优秀的人才、适宜的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引向基层,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流动,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格局。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12月上旬,修改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筹备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二)实施阶段:20131-10月,市人民医院作为试点全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各部门根据《景洪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11月,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并进一步完善。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312月,全面总结评估,形成基本路子,为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打好基础,迎接省、州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编办、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景洪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和政策,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景洪市人民医院改革工作稳妥推进。

(二)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要加大对试点公立医院改革财政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市人民医院项目建设,加大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强卫生队伍建设,为医院改革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三)强化部门职责。景洪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市发工局做好县级公立医院规范化标准制定和规划的审定及基本建设项目的争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统筹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市卫生局统筹协调好市人民医院各项改革工作,加快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全行业监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医院人事制度及分配制度改革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等方案的制定工作;市编办做好公立医院床位和人员编制的设置工作,通过建立医院理事会,争取进一步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市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州投入,确保公立医院改革资金投入足额到位,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市监察局做好改革过程的全程监督;市人民医院应积极主动落实各项改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上报,由各部门协调解决。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使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改革深入人心,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顺利推进。  

(五)强化督导检查。市人民政府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进度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