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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2012年度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2-12-06 12:00


景政办发〔2012〕214号

 

 

 

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2012年度行政

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2012年度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竞彩网首页 

2012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2012年度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实施方案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2012年度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2〕79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要求,结合景洪市行政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州、市人民政府对政府自身建设的有关要求。按照“巩固完善、拓展创新、务实高效”的思路,继续在全市全面推进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将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公共政策实施、重要工作或部门年度重要工作作为行政绩效管理的重点事项,促进部门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为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服务,为实现景洪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主要目的

通过对各部门负责的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公共政策实施、重要工作或部门年度重要工作组织实施以及效果情况进行绩效管理,发现项目和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成本过高、效率低下、损失浪费等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行政效果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管理的建议,保障政府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公共政策实施、重要工作以及部门年度重要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紧扣提高行政效能这个主题,注重将绩效管理与政府重要工作相结合,绩效管理的结果与过程相结合,监管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以行政绩效审计、稽察、评价为重要监管手段,扎实推进行政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服务政府自身建设。

三、范围和对象

(一)绩效管理范围

2012年行政绩效管理的范围为全市市级所有行政机关,部分二级部门和事业单位。

(二)绩效管理对象

2012年行政绩效管理对象的总体要求是在继续对“市政府34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5项重要工作”以及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行政绩效管理的基础上,推进行政绩效管理向重大公共政策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绩效、重点专项工作等方面拓展。

2012年行政绩效管理对象的具体要求为: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单位,应从本单位2012年实施的年度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工作重大公共政策实施中选取至少2项,上报市行政绩效管理机构作为2012年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监管。其中:承担市政府当年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工作或重大公共政策实施的单位,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重点事项至少有1项为市政府年度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工作或重大公共政策实施工作。未承担市政府当年重大建设项目或重要工作的单位,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重点事项从本部门年度重要工作中选取。

四、组织分工

2012年行政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全面推行、分级管理、分别实施的原则,由市审计局牵头,会同市发工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等部门共同推进。

(一)市行政绩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工作

市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为行政绩效管理的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拟定景洪市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推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完善行政绩效管理年度检查考评办法;

2. 负责推行景洪市行政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协调会议;

3. 指导景洪市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推行工作;

4. 组织实施景洪市行政绩效管理年度检查考评工作;

5. 向市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绩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绩效办”)报送推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推行结果报告。

(二)纳入行政绩效管理各部门的主要工作

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各部门作为行政绩效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确定本部门拟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重点事项,上报市绩效办;

2. 按照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围绕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对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重点事项进行严格管理;

3. 向市绩效办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材料、报告,同时抄报市发工局、市财政局;

4. 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市发工局、市财政局开展审计、稽察、绩效评价和年度检查考评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此外,涉及市政府2012年34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5项重要工作的部门,应按照景办通〔2012〕28号文件相关要求,在定期向市人民政府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以及年终综合报告的同时,将报告抄报市绩效办。

(三)市审计局、市发工局、市财政局的主要工作

市审计局、市发工局、市财政局,应结合本部门日常工作,对市级各行政机关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重点事项进行严格管理。

1. 市审计局应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组织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并结合日常工作,采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方式,对市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2. 市发工局应配合市审计局组织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并结合日常工作,对市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中的市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稽察。

3. 市财政局应配合市审计局组织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并结合日常工作,对市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中的重大重点民生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五、工作计划

2012年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继续坚持“全面推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6月11日前,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各部门确定拟纳入年度行政绩效管理的重点事项,上报市绩效办。

6月30日前,市绩效办研究确定市年度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并报州绩效办备案。

7月9日前,市绩效办拟订年度《实施方案》,下发各相关单位,并报上一级绩效办备案。

7月13日前,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各部门向同级绩效办报送本单位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的年度工作方案。

7月15日前,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各单位向市绩效办报送本单位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的上半年进展情况;市审计局、市发工局和市财政局向市绩效办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7月25日前,市绩效办根据各部门上报的上半年进展情况报告。汇总形成上半年行政绩效管理推进情况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绩效办。

8月1日至10月31日,市绩效办根据重点管理事项的复杂程度以及日常掌握的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对市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的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就行政绩效管理年度检查考评办法(草案)的可行性开展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11月9日前,市绩效办根据各部门在行政绩效管理推进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及州绩效办。

11月23日前,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各部门向市绩效办报送本部门1月至11月重点管理事项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自查情况报告。

11月26日至12月10日,市绩效办组织开展市行政绩效管理年度检查考评工作。年度检查考评事项不低于所有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的30%。

12月15日前,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各部门向市绩效办报送年度重点管理事项全年总结报告;市审计局、市发工局和市财政局向市绩效办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12月20日前,市绩效办汇总重点管理事项检查考评结果以及各部门行政绩效管理推行结果报告,形成2012年度景洪市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推行结果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及州级绩效办。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根本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政风建设、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景洪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确保景洪市“十二五”规划和“两强一堡”战略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为此,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2012年行政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纳入2012年行政绩效管理的重点事项年度目标任务。

(二)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

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各部门要在对重点事项严格管理、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制度,与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效能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系列制度的实施相结合,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绩效管理机制,确保绩效管理制度推行取得实效,同时,未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部门应参照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完善绩效检查考评指标体系

2012年,针对现阶段景洪市绩效管理检查考评指标体系分散存在于各系统、各部门的实际,市绩效办将进一步细化完善年度绩效检查考评工作指标,将选取部分单位、部分重点事项的指标体系进行实地调研,建立科学合理的检查评价指标。

(四)加强指导、总结经验,鼓励探索

2012年,市绩效办应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行政绩效管理工作的总结,根据往年绩效管理工作的特点和经验,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鼓励改革创新,大胆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绩效管理工作路子,为市行政绩效管理工作积累经验。

 

附件:2012年市级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汇总(6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