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龙镇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 来源 :勐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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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2-20 09:02
“交通连着千万家,安全系着万人心”,为了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勐龙镇人民政府现就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请注意限速、控制车距。驾车外出请按车道有序行驶,不要强行超车。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切忌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避免急踩刹车,做到文明行车。
二、请勿酒后驾车。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外出时,同行人员要提醒驾驶人不要饮酒,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三、请勿疲劳驾车。出行前应确保睡眠充足,长途行车日间连续驾驶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2小时,要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四、请勿超速、超员。车辆超员后各部件性能降低,危险性增加。外出如发现车辆超员,应提醒驾驶人另行安排车次,并拒绝乘坐超员车辆,以免途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五、严禁农用车辆载人。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而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此类车辆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车辆安全性能差。在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
六、注意小孩、老人安全。家长要高度重视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家属经常提醒老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在道路上行走、乘坐交通工具和驾驶自行车时,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七、严格遵守“一盔一带”相关规定。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规范使用安全带。
八、乘坐合法营运车辆。不要贪图便宜或方便去租用违规运营的“黑车”,不乘坐超员面包车。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驾驶机动车行车时,保持安全车距,切勿强超硬会。请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共建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希望大家遵法守规、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景洪市勐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