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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新冠病毒肺炎防控与医疗救治工作督导检查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08-16 03:58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新冠肺炎感染防控与医疗救治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于7月24日至7月30日对景洪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感染防控与医疗救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综合医院是否设置预检分诊点,医院入口管理和预检分诊是否相对分开、独立设置。是否放置新冠肺炎健康宣教资料以及必要的外科口罩,体温表,消毒液等物资准备,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基本情况登记工作。是否对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要求佩戴口罩、查看健康码、测量体温。发热患者和普通患者通道是否分开,发热患者有是否有专人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实行闭环管理。个体诊所和不具备发热门诊的民营医院是否强化首诊负责制,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是否引导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是否常规诊治具有此类症状的患者。是否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诊疗方案、院感防控、核酸采样的全员培训,有培训记录。参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的人员需要经过岗前培训,能掌握传染病防控及最新疫情风险信息。对各类医疗机构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现场指导整改。


并于2021年8月12日景洪市卫生监督所对7月底专项督导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主要重点针对前期专项行动中问题较多单位及各类医疗机构抽取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结果较前期检查存在问题有了显著提升。

通过此次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秩序,提升了疫情防控能力,巩固了各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了人民群众就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