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竞彩网首页

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02-21 04:44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有效提升的目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西卫计发〔2018〕26号)、《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区域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景政办发〔2017〕106号)、《景洪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竞彩网首页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论述,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州、市部署要求,规划需坚持以下五点原则:一是公平可及原则。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形成全覆盖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合理。从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出发,面向城乡居民,注重科学性与协调性、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全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是统筹规划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属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局部服从全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三是科学布局原则。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即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新增医疗机构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以及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四是协调发展原则。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坚持公立医院为主体,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和数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公立医院实行“综合控制、专科发展”,控制公立综合医院不合理增长,鼓励新增公立医院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老年病等专科医院为主。促进康复、护理等服务业快速增长。五是中医傣医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中傣西医并重,保障中医、傣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傣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需以提高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把健康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水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跨越发展,谱写好中国梦的景洪篇章提供坚实健康基础。

二、规划目标

通过规划的合理制定和有效实施,促进景洪市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逐步形成资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能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医疗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急救中心等机构根据服务人口、服务量等进行增加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不限制,由各医疗机构自行配置。积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在现有基础上,根据需要设置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病、职业病、口腔、康复、老年病等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和安宁疗护机构,在资源控制总量范围内,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设置医学科研、卫生培训机构。同一区域内不再重复设置相同类型民营医院,医养服务机构可适当放宽。

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度增加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同时,至少有1名能西会中医傣医的乡村医生。

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包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等机构人员。

指标见表

主 要 指 标

2020年

全市床位总数

3470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6.2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81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52

城乡每千常住人口配置基层医疗卫生人员

2.63

城乡每万常住人口有全科医生数(人)

2

农村每千常住人口有村医数(人)

2

每千常住人口有公共卫生人员(人)

0.83

每万常住人口有妇幼保健卫生技术人员(人)

2.6

景洪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总人数的

80%

每万人口卫生监督人员数(人)

1

医技人员配置按照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总数配置比例

3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比

1∶1.25

每千人口中傣医床位数(张)

0.7

城乡每千人口床位数(张)

1.2

县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

1∶0.6

西双版纳农垦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600

景洪市人民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450

景洪市中医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200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适宜床位规模(张)

352

景洪市勐养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150

景洪市橄榄坝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200

三、规划内容

(一)公立医院设置规划

公立医院的设置根据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突发事件应对等因素合理布局设置公立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

1. 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景洪市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必须坚持公益性。

景洪市办公立医院主要提供市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承担部分医学教育、医学科研等任务;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对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承担分级诊疗和医共体建设等任务。

2. 公立医院机构设置。

景洪市公立医院。市域内原则上设置1个市人民医院和1个市中(傣)医医院,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原农垦系统医院升级转型发展。景洪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高度重视儿科、妇科医疗的发展,儿科、妇科床位必须分别占全院床位总数的10%左右,以解决产儿科医疗资源的不足。同时,应设置精神科,开展精神或心理治疗。到2020年,中国竞彩网首页要有一所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有老年疾病科或设有一所老年病医院。加强肿瘤科、传染科(病区)建设。鼓励其它公立综合医院根据需要发展妇产、肿瘤、口腔、康复、老年病、医养结合等专科,形成功能较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设置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

景洪市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负责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乡村医生培训和医共体建设等工作。

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和病人转诊等工作。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预防计生保健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2. 基层医疗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办好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按照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每个社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地区可在自然村设置医疗点或增设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再设置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的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

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它机构等,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对内服务的医务室、卫生室(所),杜绝重复设置。

门诊部、个体诊所的设置,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同时可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要求设置。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规划设置

1.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功能定位

景洪市内的公共卫生机构。向辖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的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景洪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等。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景洪市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1个。市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景洪市按照州上统一部署,依托市人民医院附设急救站、储血库、传染病科(传染病区)各1个。

整合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服务职能。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可共享共用。

以精神病防治中心为主体,综合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以州急救中心为龙头,景洪市人民医院设置急救中心,根据实际需要,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急救点,形成比较完整的急救网络。

以州中心血站为全州唯一采供血机构,中国竞彩网首页综合医院附设储血点,健全采供血服务体系。州中心血站负责全州无偿献血源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血液检测及统计信息,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临床合理用血的指导,辖区内血液质量控制。中国竞彩网首页综合医院附设储备点负责辖区内或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区域的供血任务。

(四)社会办医院(民营医院)规划设置

1.社会办医院功能定位。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 满足非基本需求; 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 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2.社会办医院设置。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发展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放宽举办主体要求, 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放宽服务领域要求, 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 规模化方向发展, 鼓励社会办医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在提供特需服务、 紧缺服务方面与公立医院形成优势互补和良性竞争。

(五)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1.床位配置

景洪市依据辖区疾病谱、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医疗保健机构承担的任务、基本功能、地理位置、服务半径、交通条件、工作量、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等情况,综合确定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床位数。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的不合理扩张。对于平均住院日超过8天的,原则上不新增设公立综合医院床位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过多的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 以促进医院不断加强内函建设,提升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促进病人分级诊疗。

按照人口数为户籍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日平均数之和方法计算,预计2020年景洪增加5.6万人,达到58.93万,新增床位数460张。

新增的460张床位,其中305张用于公立中傣医医院、公立医院产科和儿科床位的增加,预留155张床位用于鼓励支持民营医院发展。

(1)医院床位配置。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县办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床位原则上不超过500张。原则上,全市中傣医类医院床位按照每千人口0.7张配置,按照每千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设置。到2020年,景洪市妇幼保健院要设有床位,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妇幼保健医疗服务需求。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设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按其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 重在提升床位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 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

(4)民营医院床位设量。在景洪市(州府所在地)城区申办综合医院, 病床设置不得低于200张;申办专科医院,病床设置不得低于50张。在乡镇及以下申办综合医院病床数设置不低于20张。

2. 卫生人才资源配置

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9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3.82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 0.83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基层卫生人员3.5 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 0.23人,社区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师和1.5~2名公共卫生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社区全科医师配备比例达到20%,逐步配备一定数量的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与全科医师按1:1标准配备。

(1)医院人员配置。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数量,医护比不低于1:1.25,二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 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2)基层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基层卫生人员达3.5人以上,每千服务人口乡村医生数不少于1 名,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度增加,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2名乡村医生,其中1名女村医;同时,至少应有1名能西会中会傣医的村医生。每千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 0.23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2名全科医生。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建立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稳定的服务关系,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达0.83人。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原则上每万常住人口配备2.4~2.7名妇幼保健人员。市、乡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原则上每万常住人口配1.35 ~ 1.45 人。

急救中心人员数量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原则上人员总编制每辆救护车配备5人。

3.医疗技术配置。根据医疗服务需求、疾病谱及疑难危重疾病情况、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技术特点,合理配置医疗技术资源。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医疗安全。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注重中医傣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傣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4.设备配置。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原则上急救中心每5万居民配置1辆救护车。

四、监督管理

(一)质量和安全管理。根据卫生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有计划的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促进医院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到2020年景洪市各二级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评审,景洪市完成各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一次评审,对再次评审不合格的医院,适当调低或撤销医院级别。

(二)医疗执业行为监督管理。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卫规发〔2018〕1号)要求,到2020年完成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建档立册,做到“一院一档一册”积分管理。受到暂缓校验处理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执业;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认定其不能通过校验,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五、设置要求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严格调控公立医院总体规模和单体规模,规范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以三级医院为区域医疗中心,以县级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公立医院为主体、社会办医为补充,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一)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促使城市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功能到位,利于发挥整体效能,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注重医疗、公共卫生、中傣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制订有利于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医教研协同工作,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推进院校医学教育与卫生计生行业需求的紧密衔接,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以卫生计生人员需求为导向,加强毕业后医学教育,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加强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制订优惠政策,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护理、儿科、精神科、产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大力支持中傣医类人才培养。

(三)深化人才使用制度改革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入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深化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四)整合功能与分工协作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建立更加紧密的防治体系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开展,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傣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傣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六)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

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
  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多种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

公立医院要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省统一安排,开展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探索建立医师执业信息数据库并向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建立区域在线预约挂号平台,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连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的制度,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七)发展慢性病医疗机构

积极支持康复医院、护理院(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

(八)建立健全医疗急救网络

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与突发事件紧急救援任务的网络医院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以景洪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为主,因地域或者交通等因素,可以依托其他二级医院设置急救站,每个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急救点,使市、乡两级医疗急救网络得到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设置重症医学科,不具备条件的县级公立医院设置重症监护病房,形成院前急救、急诊、重症监护有效衔接。

(九)鼓励社会办医

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优先设置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举办私人诊所,探索成立医师工作室(站)。

(十)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

提高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病诊疗相关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及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等。鼓励支持民办医院、郊区医院利用空闲置资源开设养老机构和养老床位。到2019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的绿色通道,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十一)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

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区域内现有医疗资源,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二级及以上医院现有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逐步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

(十二)中傣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傣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傣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傣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傣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傣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傣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傣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傣医临床科室和中傣药房设置,增强中傣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傣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傣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傣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傣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傣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傣医医院建设,促进中傣医药继承和创新。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傣医药服务能力。

六、调整与解释

(一)本《规划》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规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在执行期间,可根据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等宏观政策调整、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和疾病谱变化、城镇化建设等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景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