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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6-09 05:38

 


 

景政发〔202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度假区、园区管委会,

市委和市级国家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州驻景各有关单位:

现将《景洪市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合理预期,确保全年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当好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中国竞彩网首页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一)推进重大项目快投快建。聚焦优势产业培育、城市更新改造、生态保护治理、新老城区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对标上级政策导向、金融支持方向、经济指标支撑指向等谋划包装储备项目,抓实项目库动态管理,坚持落实好市级领导联系挂钩制度,分类推进、强化调度,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统筹安排3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积极争取省、州前期经费工作经费支持,提高储备项目转化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各行业投资主管部门)

(二)全力强化投资要素保障。重点突出旅游、橡胶、茶叶、肉牛“四大产业链”项目建设,在用地指标、林地指标予以倾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等闲置土地专项清理行动,以最严格的手段坚决整治“两违”行为,探索实施新兴产业用地、弹性用地、点状供地等多元供地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决杜绝重大项目“拿一片、用一点”现象。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专债支持,力争获得专债资金10亿元以上。加强对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的督促检查,依法依规对长期资金滞留、支付缓慢的项目作出调整、收回处理并通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

二、大力提振工业经济

(三)培育扩大工业增长潜力。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在项目建设材料招投标过程中优先考虑辖区建材、木材规模以上企业,下大力气抓好年度新建投产入规工作,对年内新建投产入规的制造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入规当年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补,入规当年产值达5亿元及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补,入规当年产值达10亿元及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补。对于异地搬迁项目竣工当年新增产值的,参照以上补助标准执行。(牵头单位:市科技和工信局、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

(四)支持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对重点支持打造“三张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的工业企业按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市本级留成部分较上年增加量(扣除留抵退税部分)的30%奖励工业企业,上限不超过300万元;加大产业扶持政策,年度产值增幅达20%及以上的,优先保障工业用地指标和林地指标;建设标准化厂房及冷链物流用房8万平方米以上,采取定制化厂房保障工业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和工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

(五)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对当年研发投入(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金额为准,如统计系统填报金额低于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金额的取低值)占营业收入4%以上的企业,给予按研发投入10%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工业产值的企业,技改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且当年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按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额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技术改造项目利息额的给予全额贴息补助,按付息年度兑现(不超过2年)的项目贷款贴息。(牵头单位:市科技和工信局、市税务局)

三、支持服务业提质扩容

(六)推动文旅产业快速复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云文旅联发〔2022〕4号)、《2022年西双版纳州文旅纾困政策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鼓励文旅企业提质发展,重点帮扶文旅企业纾困解难。支持项目快投快建,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支持企业稳产扩产做大做强;支持重点领域加快补短提质,推动文旅产业快速复苏。实施景区提档升级工程,加快新业态大型文旅项目建设,高水平建成一批半山(精品)酒店。鼓励“景洪人游景洪”,大力发展和推广乡村旅游网红打卡点,包装推出一批旅游新路线和新玩法,加大夜游线路和产品推介力度。加快实施夜景灯光项目建设,提升夜景灯光亮化品质,推出更多夜间公园、夜间剧场等文旅消费新产品。鼓励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减轻文旅企业经营负担,促进文旅消费恢复,缓缴社会保险费,退还保证金,支持旅游业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负,允许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七)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12个城市更新项目攻坚行动,制定出台《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引导房地产库存向社区养老、社区医疗转化。强化房地产市场和企业运行监测,主动防范化解潜在风险。落实促进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严格落实《景洪市建筑业星级施工企业管理办法》,加快引进建筑业总部企业,优先支持落户景洪的星级企业参与本地项目建设。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恶意降低销售价格吸引消费者等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八)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建设一批电商快递物流园区和快件集散中心。支持主流直播平台在景洪设立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基地),开展电商选品、直播营销、主播培育等业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支持建设农产品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开展电商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对形成规模效益的集配中心(产地仓)给予政策保障。引导物流、综合性电商平台等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仓功能,建设一批境外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等,探索发展“中老班列+跨境电商”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

(九)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大力支持法律服务、财税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会展服务、工程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质检技术服务等高端服务业企业发展,对新落户景洪的高端知名专业服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发放“招商绿卡”。(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四、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

(十)组织实施促消费行动。严格落实《云南省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圈商街、品牌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促消费活动予以经费支持。制定《景洪市2022年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鼓励各类商家发放消费券,有力带动消费增长。实施促消费包容审慎监管,简化各类市场主体举办户外促销活动的审批手续,支持商家在营业空地、广场用地、乡镇中心空地依法依规开展促销活动,拓展商品和服务展示空间,提升消费体验。(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十一)支持服务业企业提质升级。限额以上服务业市场主体年度增速在25%及以上的,每家给予5万元的资金奖励补助。限额以上服务业市场主体年度增速在10%及以上的,每家给予3万元的资金奖励补助。限额以上服务业市场主体年度增速在5%及以上的,每家给予1万元的资金奖励补助。对首次升规纳统的商贸业和商贸类服务业市场主体的,根据体量规模、发展前景等情况给予5000—5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业和商贸类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分公司及活动单位,发展一家分公司或一家活动单位(可纳统且增速提高5%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产业发展资金。限下抽样单位年度增速达到40%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度增速达到30%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年度增速达到10%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000元;年度增速达到5%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以上奖励要结合增幅达到奖励标准的抽样单位体量,按照体量比例分配奖金)。提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会议、公务、商务活动和工会福利发放,优先选择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支持实体店、城市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升级,支持连锁企业、老字号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加快引进培育壮大新零售市场主体,努力解决部分领域“消费在内、统计在外”现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市接待办)

五、加快市场主体培育

(十二)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在全市组织开展“升规纳限入统”攻坚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推动市场主体入库纳统,作为全年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建立市场主体“升规纳限”培育库,明确“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度培育目标,按政策给予奖补,对全年经济增长形成强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和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十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产业链“客商库”和“项目库”,研究出台招商配套政策,对优质项目实行“一企一策”政策支持,同类项目凡是国内其他地方能够提供的优惠条件,原则上可比照提供。强化招商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地区的驻外招商机构,鼓励开展“第三方”招商。研究出台更有吸引力的总部企业扶持政策,鼓励大企业和集团公司将结算、销售、投资、研发等核心功能布局中国竞彩网首页。以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新引进总部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力度,对存量总部企业按照经济贡献度给予奖补。对新注册在景洪的总部企业,制定出台《景洪市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政策》,最大限度享受与其他地区同等优惠政策。建立招商引资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选用挂钩机制,在全市树立鲜明的干部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促进产业招商全面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和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

六、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十四)加大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认真落实《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和《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各项纾困政策,制定出台《景洪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暂行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中小微企业更多支持,确保年度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0%。支持中小微企业以信用方式获得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向注册在景的经营状况好、信用记录好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类贷款。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小微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给予贴息。(牵头单位:市科技和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五)认真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国家和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及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六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在纳税人符合条件和自愿申请基础上同时退还增量、存量留抵税额。继续执行一次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加快研究财政贴息、保供补贴等助企纾困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七、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十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在审批服务过程中大力推进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减投资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财产登记审批时限,全面推行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全程帮办代办制度,对外来投资企业办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一对一”全流程服务。全面实施市级领导定点“坐班制”,确保及时解决企业反馈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和工信局等部门)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分析调度,积极主动引导市场预期,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积极出台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慎重出台有收缩效应的政策,加强各类政策宣传阶段和兑现落实,主动向社会公布政策支持方向、申报流程和咨询电话,实行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