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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景洪市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走深走实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8-13 06:04

   景洪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以实际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总河长、市总林长,多次主持召开相关会议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重点任务,深入一线督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对景洪市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发动政协委员广泛参与农村两污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视察等活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全社会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成果

 2020年至2022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91.9%96.7%99.7%,从2020年起优良率持续提升;大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从2019年起持续下降;全市5个国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优良率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景洪市澜沧江)达标率为100%2020年至2021年景洪市8个河段(库)被评为云南省省级美丽河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9.77%、收集处理率达19.32%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生态修复治理成效显著

景洪市被认定国家森林乡村3个、省级森林乡村19个、全国生态文化村2个,完成义务植树232.1万株、木材战略储备新造林443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1000亩、森林抚育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5.04%,荣获2022年度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称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下一步,景洪市将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