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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云南隆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查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11-08 11:11

景财综采〔2021〕122号

云南隆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1〕10号)、《景洪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景双随机办法〔2021〕1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景财综采〔2021〕114号)文件相关要求,景洪市财政局与景洪市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检查小组于2021年10月15日对你公司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常态化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云南隆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利沙。公司注册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工业园区半岛至尊21-6,现公司搬迁到现地址:景洪市勐海路80号(西双版纳品格大酒店旁)。

二、政府采购代理项目情况

2021年公司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2个。此次检查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合计199.75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1个70万元,单一来源项目1个129.75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公司注册地址更改后,没有及时在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变更信息,营业执照没有上墙;二是没有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三是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对于上述问题,建议云南隆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认真按照《政府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从业管理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内容认真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学习《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通过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代理业务。

二是限时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责令你公司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景洪市财政局综合研究与政府采购管理备案。

景洪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