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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机构情况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03-04 09:13

 

一、机关职能:

第二条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是中国竞彩网首页组成部门,为正科级。统一领导和管理景洪市地震局。

第三条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农场及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及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配套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措施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急处置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协调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景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景洪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市级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景洪市水务局、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景洪市地震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景洪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景洪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景洪市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根据灾害级别,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景洪市水务局、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景洪市应急管理局,以景洪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景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景洪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景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景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景洪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景洪市地震局在防震减灾方面职责分工

1)景洪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承担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2)景洪市地震局负责组织编制全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建立地震灾害预防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负责地震重点危险区监视跟踪工作,承担震情速报工作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四条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中国竞彩网首页、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

(二)行政审批和科教信息规划股。负责办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项目规划和建设管理,负责编制全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中长期规划、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规划信息传输渠道、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和信息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对外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及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三)预案管理和灾害救援。统筹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级应对较大灾害以上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自然灾害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消防火灾管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消防、森林、草原火灾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四)安全生产基础。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承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州级委托授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工作。承担安委办日常工作。

三、办公地址:景洪市勐海路2号西双十二城观澜A栋一楼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30)

五、联系方式:0691-2161511

六、传真号码:0691-2161511

七、电子邮件:jhsyjj511@163.com

八、邮政编码:666100

九、负责人姓名雷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