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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3-14 09:15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0500000

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城市更新改造的方针

2.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城市更新改造配套规定、办法和工作流程。

3.负责统筹协调、跟踪服务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审核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经济性评估、经济平衡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厂区改造等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调查研究、经验总结及推广;监督、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5.负责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编制城市更新改造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根据城市更新规划,

谋划城市更新项目,并做好包装、推介。

6.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项目监督室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督促国投加快8个连片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街道、社区配合设计单位一起对202448个老旧小区现场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同时办理相关手续,争取20246月进场。

2.在项目谋划包装上,一是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尽快落实土地指标问题及征地问题,形成工作面。二是继续深入研究政策、提升谋划包装项目质量,积极申报项目资金。三是全力以赴抓包装。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和资金投向,主动对上沟通衔接,根据项目包装用途确定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内容和规模、建设期限、资金来源等项目关键信息,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善项目材料,以成熟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招商引资,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

3.妥善化解遗留问题,有序推进项目安置房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工程进度,按时完成景洪市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造纸厂、竹“改扩”项目,以化解景洪市逾期棚改的三个项目338户问题;二是同时紧盯北环路隧道工程项目引水入城项目瑞丰广场项目三个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压实三家建设单位的责任,确保按期完工交付使用。

4.启动2023年景洪市城市体检工作。根据2023年城市体检评估技术指南,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开展主客观相结合的体检评估,查找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不同维度的问题;分析评价景洪市城市建设成效和短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0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无上年数据。说明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于20238月成立。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5.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无上年数据。原因说明是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于20238月成立。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5.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0万元,无上年数据。说明,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于20238月成立;项目支出0.00万元,无上年数据对比。原因是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于20238月成立。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9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4.3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在编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2.7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无上年数据。说明,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于20238月成立。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无上年数据。原因是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于20238月成立。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无上年数据。说明,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于20238月成立。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无上年数据。原因是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于20238月成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无上年数据。原因是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于20238月成立。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原因是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于20238月成立。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本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景洪市城市城乡中心资产总额0.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3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景洪市城市更新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表格20240314085825823.xlsx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