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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环境空气质量监管与大气污染防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4-09 09:17

 

 

景政办发〔2020〕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州驻景各有关单位:

    现将《景洪市环境空气质量监管与大气污染防控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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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环境空气质量监管与大气污染防控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整合资源,压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管大气污染源,营造全民治污格局,顺利完成大气约束性年度考核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景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暨登革热和寨卡病毒防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景洪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景洪市全面推行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为基础,结合景洪市大气污染防治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景洪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通过区域联防联控,减少大气污染源,将环境空气污染降至最低,打赢景洪市的蓝天保卫战,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依托市级现有登革热和寨卡病毒防控网格和街长制、路长制、林长制以及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林业防灭火监控相关信息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网协同、无缝对接”的原则,充分整合有关资源,努力形成“片区精细管理、网格互补联动、科技支撑管控”的工作格局,实现大气污染防控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网格划分及有关责任

    (一)完善中心城区和乡镇(农场)基础防控网格

依托城区42个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网格建立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基础防控网格;各乡镇、农场参照市级网络分别建立各自防控网格。

主要工作职责:

1.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2. 开展垃圾焚烧、餐饮油烟污染巡查工作。结合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以及创文工作,加强片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垃圾焚烧、餐饮油烟污染等行为。对不能及时制止,存在污染问题的及时报送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3. 督促落实烟花爆竹禁燃有关规定。对在烟花爆竹禁燃区内,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

4. 协助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执法行动

(二)强化城乡主要道路巡查整治网格

依托市级现行的路长制、街长制有关责任区分,建立覆盖城区主要街道和城乡交通干道的综合整治网格。对未列入路长和街长制的其它道路,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管辖。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按照景洪市“路长制”“街长制”有关规定区分责任,明确管辖。

主要工作职责:

1. 开展动态巡查,结合街道长、路长制有关工作落实,有针对性地对城区街道、城乡干道进行巡查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路面清扫、扬尘治理等问题。

2. 整治道路扬尘。开展志愿者活动,打扫道路卫生、规范道路秩序。对于管辖路段垃圾多、路面脏、扬尘大等问题,及时推送至城市管理部门或公路管理进行清洁并督促整改。

3. 整治车辆污染。排查责任路段内是否存在大型运输车辆存在遗漏抛洒、车辆带泥上路、车身不净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推送至城市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

(三)建立施工工地数字化监控网格

督促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控和监测系统,并逐步接入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系统进行联网监测,切实建立和完善城区施工工地数字化监控网格。

主要工作职责:

1. 实施网络监控。依托在线系统,对各工地进行全时监控,重点整治各类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2. 保障及时处置。根据网络监控信息反馈,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处置。

3. 监督预警反应。根据全市大气污染预警信息,依托在线监测系统,督促施工企业暂停施工、进行喷淋作业等。

(四)织密城区大气污染监控处置网格

整合现有数字城管系统、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控平台、烟炉自动增雨系统和在建的高层建筑喷淋系统等平台设备,构建城区大气污染监控处置网格。

主要工作职责:

1. 全时值班值守。依托视频监控系统对城区及周边垃圾焚烧、工地及道路扬尘、汽车尾气污染、野外违规用火等涉及大气污染的行为进行监控、抓拍、报警等。依托遍布城区的20余个微站,适时监控片区空气质量情况,为预警反映和综合执法提供参考。

2. 根据系统监控情况。以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为基础,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适时处置城区及周边大气污染有关情况。

3. 根据辖区大气污染情况,综合利用烟炉自动增雨系统和在建的高层建筑喷淋系统等,适时进行增雨喷淋作业,改善辖区空气质量。

(五)完善农地林地防灭火监控网格

依托现有的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智慧林业大数据云平台监控系统,建立农地林地防灭火监控网络,防范和减少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不产生新的污染源。

主要职责:

1. 林地焚烧的防控。市林业和草原局监管林地范围内森林防火、野外用火及其它用火,当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处理。

2. 农地焚烧的防控。市林业和草原局监管乡镇、农场城区周边农田焚烧秸秆、白色垃圾等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发现问题及时推送至乡镇、农场或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处理。

四、工作任务区分

(一)五个网格工作组

负责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台账,对网格内大气环境现状基本信息、环境敏感点位分布等情况进行详细登统,内容包括エ业企业(含小作坊、小加工网点)、施工工地)含建筑、拆迁、道路开挖等)、餐饮单位、主次道路清洁等情况。检查网格内排放烟尘的工业企业、店外加工的小作坊、餐馆门店、烧烤摊、焚烧垃圾和秸秆、建设施工场地、散装物料、运输撤漏道路交通扬尘防治工作的日常巡查和督促整改等。指导和监督网格内的单位、商家、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开展城市大气环境管理工作,护群众环境权益。对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照职能职责报告市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定期进行问题汇总,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级有关部门

1.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房屋建设、拆迁、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和“六个百分之百”的落实,积极推进绿色施工;负责做好露天烧烤、露天垃圾焚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等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有效防治城区道路扬尘污染;负责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严厉打击违规倾倒渣土行为,严厉查处遗漏抛撒的渣土运输车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混凝土搅拌罐车的管理,防止车身不净造成的污染。通过城市管理智慧平台和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控平台对建城区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控,当发现污染源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2. 市公安局。负责管控城区超载重载车辆、重型柴油车辆、黄标车限行,制定行之有效的道路分流措施,避免道路堵车、塞车,大量排放机动车尾气,做好错峰管控工作;查处不按规定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3.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矿山采石粉尘污染管理工作,无主空地类土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

4.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建的玉磨铁路、景海高速公路、神秘谷大桥等项目,以及今后建设的交通类建设的项目“六个百分之百”的落实;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一般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树叶和垃圾的禁烧工作;对城区外主要道路交通运输扬尘的污染防治和监管,在交通主要干线设置固定和流动检查站,对车辆超限超载、无苫盖运输行为,实行监督检查;按要求对主干线公路路面实施清扫,加强道路两侧植树绿化工作,及时清除道路两侧积土。

5. 市水务局。负责在建的流沙河防洪堤等项目,以及今后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六个百分之百”的落实。

6.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露天焚烧秸秆、枯草、农田废弃物(塑料瓶、农膜等)等的管控。

7. 市林业和草原局。推进城市周边绿化、农村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和防护林建设。严格落实暂停实施森林防火计划烧除的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火点时及时消除。通过智慧林业大数据云平台监控系统对森林、农田等区域内的火灾、野外用火、焚烧等进行实时监控,当发现问题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8. 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依法查处涉气环境违法行为。

五、工作流程

按照“巡查-整改-反馈-查处”四步进行。

巡查:各网格工作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当出现污染天气时,各网格组长(市级领导)每周至少一次,责任单位领导每周至少两次,到现场开展指导检查防控工作。做到网格领导亲自抓,责任领导具体抓,网格单位直接抓,社区干部督促落实,工作人员踏实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网格到底。

整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限期整改。

反馈:对拒不整改的,网格工作组要根据职能职责反馈至市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查处:各市级部门针对反馈的问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至推送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抓好统筹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管与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要与登革热防控、创文明城市、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治理、美丽社区建设大比武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协同发展,综合整治,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强化执法监管。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各网格区工作的监管和执法,指导各网格区加强辖区大气污染防控,联防联控,形成合力,保护环境空气质量。

(三)严格考核问责。市委、市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部门,由市人民政府公开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设置网格化公示栏,公告各部门举报电话,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加大污染防控宣传报道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附件:1. 景洪市环境空气质量监管与大气污染防控网格单位分配表(登革热)

2. 景洪市环境空气质量监管与大气污染防控网格单位分配表(路长制)

3. 景洪市环境空气质量监管与大气污染防控网格单位分配表(乡镇、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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