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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成立景洪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4-15 04:21

 

景政办发〔2023〕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度假区、园区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州驻景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有效保障全市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景洪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鲁  怀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  静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陆荣刚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玉香旺  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刀艳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范春波  市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唐  墁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继伟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吴  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艳  市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

岩  庆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淋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常丽梅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汤丽梅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岩  罕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刀艳萍  市妇联副主席 

玉  波  团市委副书记

李  娟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领导小组职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献血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定期不定期召开无偿献血联席会议,听取全市献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献血、用血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汤丽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邓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制定全市献血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主要职责

(一)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内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省、州、市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

(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电影事业发展中心:利用电视、广播、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加大献血法、无偿献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号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营造群众广泛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三)市发展改革局:积极向上争取有关项目、资金,支持无偿献血建设项目及设施设备更新。

(四)驻景洪市部队:加强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号召部队军人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五)市卫生健康局:将献血知识纳入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统筹谋划,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无偿献血意识;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落实无偿献血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和监督采供血机构依法开展采供血业务,保障血液安全;负责医疗临床用血管理,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制定年度用血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用血;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承担全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血液生理知识和献血知识纳入学校健康内容。

(七)市公安局:打击查处非法买卖血液的行为;协助做好急救送血车、采血车执行任务期间的安全保障。

(八)市民政局:依照相关条例或规定,负责对承担血液管理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参与无偿献血。

(九)市司法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十)市财政局:加大对无偿献血的支持力度,依法落实和保障无偿献血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投放等经费;加强对无偿献血专项资金的管理,检查、监督经费的使用和运用情况。

(十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将无偿献血工作内容纳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无偿献血知识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十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指导、组织和动员全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及献血活动;指导和支持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协同推进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

(十三)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宣传和表彰奖励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无偿献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三)建立考核奖惩制度。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按规定开展考核及奖惩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职务发生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