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竞彩网首页

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2-22 10:36

 

 

景政办发〔2022〕1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度假区、园区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州驻景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景洪市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市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办〔2022〕21号)要求,为促进景洪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进一步推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现就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完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38号)要求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安排部署,景洪市先后制定并印发《景洪市计划性开展一定范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型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在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基础上,巩固扩面成果、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到“十四五”末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3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2035年,基本实现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普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更加优化、参保质量稳步提升,全市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三、政策措施

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印发《景洪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实施办法》《景洪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景政办发〔2019〕262号)等有关规定基础上,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助办法,合理提高参保缴费补助标准,引导景洪市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补助对象

按照(景政办发〔2019〕262号)文件规定认定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对象,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完成缴费的人员。

(二)补助年限

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履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义务后,按年享受参保缴费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2023年1月1日前,已补助的年限计算为累计补助年限,参保缴费补助按原标准执行,已享受的补助不再重新计算及补发。

2023年1月1日后,当年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参保缴费补助,又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补助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当期补助年限计算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补助年限。

(三)补助标准

统筹考虑现行应增收专项资金总额、符合保障条件人数、累计补助年限等因素进行测算,景洪市补助标准为云南省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年缴费额的50% ,所需资金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中列支。 方案实施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地区符合条件补助对象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结余情况在省人社厅规定的补助标准范围内进行适时调整。

(四)补助方式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在当地参保的,由同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提供名单,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方式筛选出符合享受缴费补助的名单;不在当地参保的,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及数据共享等渠道核实符合享受参保缴费补助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保参保缴费补助对象不重不漏,名单、金额核实无误后,以社银发放方式将参保缴费补助兑现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五)衔接处理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非本人原因参保缴费补助年限不满15年,且累计补助总额低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年缴费补助总额的,差额部分应予以一次性补足,由于本人原因造成的,不再补助。补助对象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非本人原因缴费补助总额未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年缴费补助总额的,继续享受达到补助总额标准,超过的,不再享受补助,由于本人原因造成的,不再补助。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是2019年省人民政府部署的一项改革任务,涉及量大、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站在全局和大局的高度去领会省人民政府的改革决策部署,站在全社会的层面去考虑解决被征地农民群体问题,站在全省开展社保扩面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为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的高度去看问题想事情做工作。

(二)落实方案,抓好实施。景洪市根据应增收的专项资金总额、符合保障条件人数、补助标准、可持续的年限等因素综合分析研判,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具有可操作性。此方案未明确事项继续按照云政办发〔2019〕1号,景政办发〔2019〕26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是景洪市的一件大事,要加强请示汇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商共办,共同做好利民惠民的好事情。 

(四)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政策,把政策送到老百姓家中,算好明白账,使其从心底里接受。在加大宣传的同时,要注意关注舆情动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