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统计局组织学习《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 作者 :马旭玲
- 来源 :景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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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24 04:49
3月17日,景洪市统计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对《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采取专题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学习,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社会信用主体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助力塑造“模范守信,带头守信”的机关良好形象。
《条例》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我省社会信用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条例》的施行有利于解决当前社会信用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利于更好发挥社会信用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