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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 来源 :中国竞彩网首页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04-07 08:52
  • 解读政策

 

景政办发〔202133

 

中国竞彩网首页关于推进

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度假区、园区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州驻景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20]20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夜间经济发展的意见》(西政办发[2020]19号),繁荣发展景洪市夜间经济,进一步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经2020819日市六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讨论研究,拟定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张牌”总体部署,面向东南亚,服务全国全省全州,高品质发展夜间经济,提升居民幸福感和旅游城市品牌形象,加快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形成统筹推进、业态多元、错位发展格局;坚持品牌优先、示范引导,形成良好夜间消费服务氛围,建立管理规范保障机制;坚持行业监管,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实施。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景洪市独特气候资源和良好夜间消费环境,以吸引境内外游客、延长游客停留时间,释放游客、市民夜间消费潜力为重点,突出地域、民族特色,围绕食、购、娱、游、宿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重点培育、建设、提升一批夜间经济消费街区,重点发展特色夜市、夜间演艺、特色餐饮酒吧街、水上夜游、景区夜游等项目产品,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业态丰富、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努力把景洪市建设成为全省夜间经济发展的示范区。2025年,全市建成高品质夜市街区3特色餐饮酒吧街 4条以上,特色小镇3个,夜间演艺 4个以上,水上夜游 3 个以上,景区夜游3 个以上、地摊经济文化广场4个以上。全市夜间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0亿元以上,年增长12%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

将夜间经济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景洪市“十四五”旅游文化产业及夜间经济发展规划,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业态布局、统一协调推进,加强夜间经济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引导,避免同质化、低水平、粗放式发展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要求,完善夜间经济空间布局,明确夜间经济消费街区的空间规模、业态特点、服务特色、配套设施等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二)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1. 打造景洪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以景洪半小时旅居经济圈为重点,打造“一江两区三街”、“一水三翼多点”的景洪半小时旅居经济圈重点区域。“一江两区三街”,以澜沧江为轴线,结合铜矿片区、曼斗片区打造“告庄西双景城市”综合体,打造傣江南酒吧街、傣泐金湾餐饮街、滨江公园3个夜市街。“一水三翼多点”,打造以引水入城东2.5公里水系及扩大工程夜市,以景洪中心城区为中心,向嘎洒镇、勐罕镇、勐养镇3翼发展,合理规划美食烧烤、特产水果、花鸟鱼虫、电竞游戏、茶叶、非遗文化夜市“多点”分布。通过建设景洪夜间经济示范综合体,突出景洪“山水秀城、夜景魅城、活力新城”,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傣乡不夜之城”。(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允景洪街道办、江北街道办,西双版纳海诚集团公司、景洪市城投公司)

2. 发展乡村全天候旅游。力发展以乡村“夜观星象”、“夜赏萤火”等为主题的夜间旅游经济,鼓励建设自驾车营地、帐篷露营、森林木屋等新型民宿,开展雨林探秘、萤火幻境、仲夏之夜、篝火晚会等吸引游客的活动。全面推进旅游特色村建设、旅游古村落保护、旅游扶贫村示范工作,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大力发展区域旅游与乡村旅游。重点支持一批特色小镇创建高品质城乡协同发展夜间经济小镇,丰富夜间经济的产业布局。(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丰富夜间经济业态

1. 繁荣“夜游”主题观光活动。依托山、水、林、园、景等,立体打造夜间观光旅游项目,丰富文化旅游内涵,打造“夜游景洪”系列产品。加快推进澜沧江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完善景洪电站—橄榄坝航电枢纽—橄榄坝傣族水乡之间沿岸道路、步行观光道、自行车道、灯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船舱、船站服务配套,开设船宴特色筵席,开发夜晚“船游澜沧江”、“湄公河水上夜市”,打造优质水上夜游系列产品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推出夜间游览服务,开展灯光节、音乐节、露营节、民俗文化节等夜游节事活动。探索打造夜间巴士观光游,串联陆上夜游品牌,形成夜间旅游动线。(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西双版纳海诚集团公司、景洪市城投公司)

2. 繁荣“夜娱”文化体验活动。延长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音乐厅等现有日间设施开放时间,丰富剧场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和场次。提升泼水节、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艺术节、茶王节等节庆品牌的影响力,注重节庆活动的国际性、参与性和体验性。提升《傣秀》、《澜沧江湄公河篝火晚会》、《勐巴拉纳西》等一批演艺品牌。加快引进高品质的文化演艺品牌项目落户,打造引流强、标杆性、常态化的夜间旅游演艺项目策划推出文化创意设计、成果展示等活动。集中打造富有特色的现代时尚的酒吧街,规范发展KTV、洗浴、足疗、电竞、点播影院、VR等一批经营服务场所,大力引进知名连锁经营机构,满足市民及游客多样化需求。加快体育场馆设施,利用好群众夜间的空余时间,支持发展体育赛事表演、体育培训服务、体育产品消费、体育中介服务,举办夜间篮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荧光夜跑、轮滑、平衡车、广场舞等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3. 繁荣“夜食”特色餐饮活动。以增强游客美食体验和市民休闲用餐为重点,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讲好美食故事,打造多层次、多业态、多样化餐饮消费业态。努力营造夜间餐饮休闲氛围,鼓励发展酒吧、茶馆、咖啡厅等高品位休闲会馆,打造茶叶一条街、酒吧一条街等特色消费场景,提升夜餐休闲品味和食品安全质量。支持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茶叶节、啤酒节、柚子节、餐饮嘉年华活动,开展品牌餐饮评选,引导品牌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4. 繁荣“夜购”时尚消费活动。推动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利用5G技术,打互联网+”新零售模式下的无人零售新驿站,并放置于生活小区或景区景点等公共区域。鼓励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引入深夜购物、市民庆祝活动、公园之夜、嘉年华等各种形式的时尚消费活动,促进夜间消费,带动夜间旅游发展。开展珠宝玉石、红木家具、花卉水果、茶叶等展示观赏活动,打造风格各异的夜间风情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5. 繁荣“夜宿”品质提升活动。加快推进国际品牌酒店、高星级酒店、精品酒店和旅游民宿建设。支持在重点旅游目的地投资以康养、度假、商务、旅居为主体的高端品牌酒店、高星级酒店和精品酒店。支持民宿产业发展,支持利用乡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通过合作、租赁等方式发展乡村民宿。支持各地合理规划布局,集中推出民宿发展资源,吸引一批民宿设计师、文化创意师和旅游经营者参与民宿发展,促进乡村旅游特色化发展。到 2025 年,国际品牌酒店达到 5家以上,精品酒店达到 20 家以上,三星民宿达到 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监督管理模式

1. 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2. 引导季节性夜市规范有序发展。指导夜市运营管理主体制定夜市管理规定,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夜市运营相关方面建立统一管理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3. 适当放宽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部分路段的夜间经济街区配套进行规范。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市应急局)

4. 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鼓励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完善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能力、效率和精准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二)优化交通基础和组织秩序

1. 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澜沧江两岸路桥交通建设,超前谋划景洪城区周边以及景洪—勐海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便捷特色跨江大桥,加快推进环城路、过境路交通建设,推进景洪勐海一体化发展,推动县域间旅游与夜间经济联动发展。提升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水平,加快停车场建设,制定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鼓励单位停车场夜间有偿开放、鼓励免收或减收停车费等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国投)

2. 强化交通秩序。推动公交旅游服务专线与夜间旅游景区之间的交通对接,进一步优化夜间经济街区附近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加强出租车管理,依法打击和取缔黑出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美化亮化夜间环境

1. 开展夜间灯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突出地域与民族特色,突出重点区域,推进城市美化亮化。坚持重点为主,量力而行,坚决防止过度亮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海城公司、景洪市城投公司)

2. 规范灯光管理。将夜生活集聚区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提高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景洪市国投公司)

(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1. 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共厕所改造提升等配套设施。推动夜游接待场所的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全面开展取缔旱厕,A级达标工作,在不具备水冲条件的场所建设生态厕所。夜游景区要严格按照旅游厕所评级标准进行提升改造,为游客营造良好如厕环境。鼓励夜游景区、夜市等沿街店铺对外开放厕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景洪供电局,农垦电力、市给排水公司)

2. 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提升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景区、酒店、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场所的WIFI覆盖率,争取全国5G试点,全面应用“一部手机游云南”。重点完善提升火车站、公交站和入城口等重要节点交通指引标识引导服务功能,促进旅游景区多语种标识系统的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公安局)

3. 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储备旅游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加强旅游热点地区的定点应急救助点建设,提供紧急医疗、紧急情况快速救助等服务,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4. 加强对大学生、下岗失业者以及进城新市民等群体的小吃制作、民间手工艺技能培训,从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自主创业,从事夜市经营活动。规范管理夜游产业经营行为,诚实经营、守信经营,共同维护西双版纳夜游品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构建多种旅游网络营销渠道,实现精准化、场景化、互动式旅游营销,吸引更多游客在夜间休闲娱乐,体验泉水文化,感受生活乐趣。(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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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